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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宁夏日报
银川市民张女士询问:我有一套新房近3年没有入住,但是物业费一直正常缴纳。房屋空置并未享受物业服务,还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银川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付前亮律师回复: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业主空置物业的,应当告知物业企业,并采取措施防止漏水、漏气等事故的发生,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空置期间,不免除业主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空置期间,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数额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依据民法典第273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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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13 0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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