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中国食品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举行“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公益诉讼案。
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办理万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 保健食品 从业禁止
【要旨】
检察机关构建食品安全领域“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常态化协同治理机制,依法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惩罚性赔偿责任,落实食品领域从业禁止制度。
【基本案情】
万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情况下,生产大量违法添加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胶囊。违法产品销售至安徽、广东和山东等多省,违法行为持续近两年之久,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权、健康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扰乱减肥产品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2020年12月21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万某等人有期徒刑及从业禁止五年等刑事处罚。
【调查与诉讼】
2021年4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岛市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经收集固定证据,与侦查机关、刑事公诉部门沟通协作。委托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调取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万某等人销售案涉保健品支付宝账户交易联单,并委托会计司法审查后,认定万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共计198859元。2022年2月,检察机关依法对万某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销售金额10倍惩罚性赔偿金1988590元的诉求。2022年8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青岛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涉案人员“从业禁止”限制相关规定,指导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南区检察院)对该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对发现的同类违反从业禁止案,于2022年4月22日依法向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一并督促该区行政审批局禁止包含万某等人在内的违法行为人取得与从事食品有关的生产、经营证照等资格。并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资质发放情况开展摸排调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022年4月28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查明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从业禁止。2022年5月9日,区行政审批局书面申请市局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万某等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警示性锁定,并开展资质调查专项行动。截至2022年12月,区市场监管局及区行政审批局已将117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南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会签《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从业禁止人员长效监管机制。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构建“检察官主持+技术人员辅助”协作机制,实现技术部门运用技术手段协助公益诉讼部门开展固定、分析、判断证据等相关办案活动,体现了检察技术与公益诉讼办案深度融合的趋势。办案中坚持溯源治理,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有效整治违法从业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共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最高检)
《中国食品报》(2023年03月08日06版)
(责编:袁国凤)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3-08 09:45:10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