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国内

重庆:鼓励区县政府推行货币化安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类别:国内 发布时间:2022-12-28 21:18:00 来源: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刘新吾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重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2月28日,重庆市住建委、人行重庆营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讲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激活市场有效需求。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原则上暂停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审批,鼓励区县政府在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等方面推行货币化安置;居民将存量住房盘活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房的,经相关手续,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在渝生活、工作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重庆购买首套住房的,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促进一二手房良性循环,支持“先买新再卖旧”家庭购置改善性住房。

通知还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行业服务管理等三方面提出要求。

针对市民关注的问题,重庆市住建委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精神;以及《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等精神,结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要求,重庆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可以进一步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系统调控,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活市场需求、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行业服务管理等4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有效促进市场恢复,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通知》中金融政策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新举措?

主要有5个方面:

一是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包括发布房地产企业白名单,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贷款;探索开展房地产封闭融资试点,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优质房企通过增信发行债券;支持本地上市房企股权融资等。

二是支持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从2022年11月11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房地产融资,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到期贷款已经展期的,再次展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房地产贷款的期限、还本计划、计息周期等作出相应调整。

三是加大对存量资产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对商业存量资产更新改造项目,先审批贷款总额、再根据更新改造进度发放贷款。

四是稳定建筑业企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建筑业企业信贷服务。在不得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垫资的前提下,支持建筑业企业应收账款质押增信。对原持续性经营情况良好,因出险房地产企业原因被动诉讼而影响信贷的建筑业企业,适当放宽贷款条件。

五是支持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理信贷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政策,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通知》中信贷政策有什么优化调整?

主要有3个方面:

一是优化商业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考虑居民在中心城区和区县的真实生产生活需要,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的,仅将所在区县的住房套数纳入当地商业贷款核查范围。居民将自有住房经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备案,且经住房保障部门出具认定书,以及承诺租期不少于10年或备案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5年的,该套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对存量住房盘活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房的,一个家庭原则只核减一套。

二是支持刚性住房贷款需求。非本地籍居民在重庆购房首套住房的,出具纳税、社保缴纳证明,或经所在社区、工作单位等出具证明的,在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享受本地居民同等政策。为了进一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的实施,支持四川籍居民在重庆购买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需求,对纳入重庆都市圈发展规划的四川广安籍居民在重庆都市圈购买住房的,享受与本市居民的同等待遇。

三是促进一二手良性循环。对“先买新再卖旧”家庭购置改善性住房的,房地产企业可在认购协议中延长认购期,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已网签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可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查询后出具情况说明或数据信息共享查询后,不纳入家庭住房贷款套数核查范围。

《通知》中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市场发展有哪些措施?

主要有5个方面:

一是降低土地使用成本。已出让地块按照合同约定应在2023年1月31日前交款,但企业未能按期支付的,交款期限可顺延3个月,期间不计征违约金。对已出让未竣工地块,开、竣工期限可按合同约定顺延3个月,期间不计征违约金。

二是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政策。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由房地产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项目多次(两次及以上)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可在首次办理商品房许可后补交,在第二次办理前缴清。对2022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到期的缓缴配套费,不计此期间逾期滞纳金。

三是优化项目资本金监管。可分楼栋申请使用已监管的项目资本金。对新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企业可申请分批次存入:首次存入核定监管金额的40%,剩余的60%可给予6个月的缓存期。

四是充分发挥住房租赁基金作用。加快住房租赁基金的资金到位,建立储备项目库,加大对拟投项目的贷款支持。对拟投储备项目,通过住房租赁基金支持相关平台公司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场化租赁住房。

五是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鼓励区县政府在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等方面推行货币化安置。

《通知》中优化行业服务管理有哪些新要求?

主要有3个方面:

一是开展房屋交易线上服务。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网上办理,工程进度可采取承诺制。

二是继续举办线上房交会。将2022年全市秋季线上房交会时间顺延2个月。发挥房交会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的作用。

三是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促进房屋销售与家装、家电、家具、汽车等消费联动。常态化开展银行和房地产企业、银行和经纪机构的对接服务。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8 22:45:07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乡建委、人行重庆营管部咨询电话:12345、1236318. 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原则上暂停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审批,鼓励区县政府在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等方面推行货币化安
2023-01-05 16:04:00
安徽宁国:45周岁以下购房人首次或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保底可贷35万元
...屋如五年内发生转让的,应当退还享受的财政补贴。推进货币化安置文件要求,落实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首套住房个人住房
2023-12-21 18:57:00
...期因素、人口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因素比如2015年到2018年货币化棚改,实际上很多地方提前消耗了很多需求。再加上一些结构性因素,以及疫情之后很多人处于一个各方面恢复过程中,无
2022-12-30 23:07:00
...公平、清违规”等方面着手,对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的1000余户家庭开展年度资格审核工作。市住建局通过现场资料核查、电话核实、结合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所反馈的信息等
2024-03-18 01:46:00
山东日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新房给予购房补贴
...贴(含城乡二孩及以上家庭)、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推行货币化和“房票+购房优惠券”安置方式、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补贴政策”“支持‘以旧换新’”“鼓励及时办理
2024-03-25 22:56:00
南京出台措施: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转压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
2023-02-03 18:33:00
南京“33条”举措强预期提信心
...转压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
2023-02-04 06:16:00
湖南怀化:大学生购房最高可优惠20%,市民公积金贷款金额提升至60万
...纾困。同时,《通知》还明确了要加大去库存力度,加大货币化安置,安置实行购房券制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可用于购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2023-10-20 11:27:00
湖北鄂州: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团购商品住房
...化房屋征收安置政策。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采取货币化、房票、团购商品房等方式安置。《通知》还提出,支持团购商品住房。鼓励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优惠,支持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大专
2023-11-18 16:55:00
更多关于国内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