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陈致信 记者顾艳伟)记者近日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一名初三学生在未经家人同意的情况下,支付500元定金订购了一辆电动摩托车。其父母以孩子未成年为由要求取消交易,被商家拒绝。柳城县消委会通过普法宣传和调解,使得该起未成年消费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1月5日,罗先生15周岁的儿子在没有和父母商量并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在柳城县东泉镇汽车站对面的一家修理店订购了一辆电动摩托车,并支付了500元定金。罗先生知情后联系商家提出退还定金。商家表示,已经按照孩子的要求对订购的车辆进行了局部装饰,无法退款。罗先生向柳城县消委会投诉。
柳城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来到该修理店调查,发现罗先生儿子预定的电动摩托车已摆放在店门口,该车的外形增加了一些装饰。
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罗先生的儿子只有15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罗先生的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电动车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不相适应,故必须得到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
1月10日,柳城县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过普法宣传,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退回定金500元,并现场签订《投诉调解书》。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1-29 18: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