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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沂南县公安局经追踪调查,成功破获芋头被盗案。而破案中的一个小插曲,更是让办案民警记忆犹深——民警调取监控,竟然来到了嫌疑人家中,真是踏破铁鞋有觅处!
9月1日10时许,该局马牧池派出所接到马牧池乡某村的群众耿某平报警,称其家里种的芋头被偷了。11时许,马牧池派出所又接到同村耿某彦报警,称其地里种的芋头被人拔了。
接到报警后,马牧池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得知,耿某平自家耕地中35棵芋头被偷,耿某彦自家耕地中40棵芋头被偷。同村两处芋头被盗,民警初步判断两起盗窃案件应该是同一作案人。
马牧池派出所立即受案,开展工作。民警对现场周边村居的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当民警到某村闫某家,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录像时,发觉闫某神情古怪,神色慌张,不愿让民警查看监控,仿佛在极力遮掩着什么。
这一举动立马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调查询问,闫某心理防线逐渐崩掉,最终承认了自己就是盗窃芋头的人。民警立即将闫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闫某对盗窃芋头的事实供认不讳,坦白了盗窃经过。
经查,闫某因手里没钱,想到环山路的地里种着大片的芋头,于是想到偷点芋头换钱花。8月31日晚9点左右,闫某到两处芋头地里共盗窃芋头约60余棵,并将芋头藏匿在一处水沟中。9月1日上午10点左右,其骑三轮车到水沟中拿取芋头,并将芋头卖掉,获利271元。
目前,闫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通讯员 杜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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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11 2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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