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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林清容)连日来,新发布的《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起市民网友的广泛关注,市民关心个人在自家阳台上种花养草可否申请补贴奖励?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实施办法》中的有关政策作出说明。
为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系统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于2024年3月27日印发,自今年4月18日起施行。《办法》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补贴,最高300元/平方米。其中,《办法》也将窗阳台绿化纳入立体绿化范围。
依据《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属于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建设项目的立体绿化面积,除已列入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其他应当给以经费补贴奖励。补贴对象为相应投资主体。”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补贴奖励的范围是指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新建及改造建(构)筑物等建设项目上的立体绿化,补贴的对象是实施了立体绿化的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
我市自2018年起,每年开展家庭“最美阳台”评选活动,该局鼓励市民群众对自家阳台、庭院、天台等进行绿化美化、增绿添绿,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共同为“绿美深圳”贡献力量。届时,“最美阳台”相关资讯将在美丽深圳公众号发布,欢迎广大市民群众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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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4 08: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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