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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一企业被迫卷入“死亡拍卖”,至今诉苦无门

类别:社会 发布时间:2024-11-25 17:34:00 来源:浙里融媒

近日,浙江省温州永嘉县顺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建公司)负责人黄陈忠反映,一起正常土地拍卖,因为湖北宜昌西陵区法院和永嘉县一系列‘神操作’后,成为企业‘死亡拍卖’,企业至今诉苦无门。

优先购买权被忽视

顺建公司创建于2003年,有员工100多人,年产值2亿多元,是当地明星企业。2011年,与顺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其中条款明确约定,顺建公司对承租土地有优先购买权,租期内顺吉集团转让土地需经顺建公司同意。

温州永嘉一企业被迫卷入“死亡拍卖”,至今诉苦无门

顺建公司与顺吉集团在租赁协议中约定了优先购买权

2015年,顺吉集团因一笔1000万元债权转让纠纷,被西陵法院查封所持有总价值约3亿多元土地及房产,包含顺建公司所租赁地块。2020年9月19日,西陵法院拍卖该土地前,以通知书形式告知顺建公司,15日内提交优先购买权合法有效证明。

温州永嘉一企业被迫卷入“死亡拍卖”,至今诉苦无门

西陵法院要求顺建公司提供优先购买权的通知

还在租赁期内的顺建公司,按时提交包括合同、现场图片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签收人为原经办法官宋林。顺建公司希望购买该土地及确认优先购买权的情况说明。

之后,顺建公司在等待西陵法院资格认定,可西陵法院一直没有给予出具法律文书回复。后来才发现法院发布竞拍公告中已明确‘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就这样,顺建公司优先购买权被莫名其妙‘忽视’。顺建公司多次向西陵法院和宜昌市中院提出书面反映和执行异议,至今没有对当时的资格为什么不认定,拍卖程序是否存在瑕疵做任何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主体的一项重要权利。如果异议人提供了优先购买权的证据,法院应当对该证据进行审查,并对异议人的优先购买权资格作出认定。

2020年11月11日,西陵法院将查封的该土地在淘宝网司法拍卖上挂出拍卖。顺建公司负责人黄陈忠认为,在优先购买权问题上,西陵法院拍卖程序是违法的。

黄陈忠说:“不管我们有没有优先购买权资格,西陵法院都应该给我们个说法,如果驳回应该说明理由,不能啥也不回复,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就去拍卖了,这既不符合常理也不合法。”

截止目前,关于剥夺顺建公司优先购买权问题,程序明显违法。目前,顺建公司已向宜昌市中院提出复议和请求,希望得到宜昌市中院的支持。

出尔反尔,企业无场地搬迁

顺吉集团由于债务引发相关金融风险。2019年11月28日,永嘉县以专题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具体事项。同意将顺吉集团名下瓯北堡二村土地43亩以整宗土地拍卖。也就是将顺建公司尚在生产使用的该宗单独坐落在铁路桥西侧的土地(独立产权)与顺吉集团其它几宗坐落在铁路桥东侧的土地及大楼合并拍卖,拍卖资产增加到2.4亿多元。

顺建公司租赁堡二村该土地是独立不动产权证地块,评估价值约2000多万元,投资建设的混凝土厂生产专用设施等地上附着物,2013年土地出让时未得到补偿,且还在正常生产和经营。顺建公司负责人黄陈忠认为,应分开单独拍卖。公司可以通过拍卖取得该地块保住企业生存,不需搬迁。而西陵法院却依据永嘉县会议纪要,将独立地块与其他几宗地块合并拍卖,使得顺建公司被迫卷入处置‘旋涡’。

2022年4月14日,在第四次变卖时,在顺建公司尚未安置搬迁,还在正常生产,而西陵法院却就按现状进行拍卖,温州某高泵阀有限公司拍得此标的物。顺建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在该土地上建设的附着物未被一并拍卖,造成公司混凝土厂大部分建筑物、构筑物、生产专用设备等设施成了“空中楼阁”。

顺建公司负责人黄陈忠认为,西陵法院拍卖行为已违反《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房地一体”原则。现造成房地分离现状,这种做法已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拍卖地块时西陵法院未依法给我公司送达拍卖评估报告,却擅自将我公司在该土地上1620.2平方米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当做临时建筑予以评估拍卖,拍卖后30多万元拍卖款至今也没有支付给我们;且于2022年5月31日,下发了执行裁定书,将顺建公司在该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非居住房地产产权以零价值裁定归受买人温州汇高泵阀有限公司所有,因为该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大型混凝土生产专用设备、基础设施等附着物的产权都属我公司所有,不是顺吉集团的,明显侵害了我公司的财产权益。”黄陈忠说。

现双方就该土地上附着物权属发生纠纷,并多次发生群体冲突,为防止事态的扩大升级,我们被迫停工停产,已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温州永嘉一企业被迫卷入“死亡拍卖”,至今诉苦无门

西陵区法院发给永嘉县的工作联系函

该地块拍卖期间,为安置顺建公司迁建,2021年8月23日,永嘉县发改局发布文件永发改综【2021】81号,同意顺建公司迁建至当地黄田街道。拍卖后,2023年1月18日,永嘉县发改局文件永发改综【2023】6号,确定顺建公司迁建黄田街道凤屿工业区,总用地面积约18.58亩。

黄陈忠本以为,企业总算可以生存了,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又发生。2024年1月下旬,永嘉县召开会议,决定仍然由顺建公司自行寻找合适的租赁场所,报县有关机构审批同意,并在4个月内迁出现占土地,顺建公司积极按照要求,找到两块备选土地,报县发改部门审批,3月26日,都被县里和有关部门予以否决,致使顺建公司目前尚无场地搬迁。

为顺建公司迁建问题,西陵法院因执行工作需要,也多次向永嘉县发函,希望履行承诺,早日帮助企业做好迁建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及工人安置等问题能妥善处理,可是直到现在也未见落实,迁建依然成为“空谈”。

2022年4月法院原按现状拍卖,2022年6月法院案件已执行终结完毕,可如今西陵法院却在执行终结二年后,又通知我公司限期腾退,并强制断水断电,西陵法院的这种做法是恣意扩大执行权利,直接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员工失业。投入3000多万的设备停在这里慢慢生锈,本可以创税,解决就业的好企业,却面临无路可走的境地,实在让人心寒。”黄陈忠说。

黄陈忠表示,对于西陵法院和永嘉县来说这是一件小事,对企业来说,是关于20多年企业生存问题,还有100多户家庭生活问题,是天大的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决不能是空喊的口号。“我们已经通过信访方式向宜昌市政法委反映企业遭遇,知道维权路非常艰难,但依然会坚定的走下去,相信合法权益终将会受到保护。此事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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