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今晚报
蓟州检察院未检工作室多措并举构建安全环境
用爱和法律守护未成年人
“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短信,不要点击网络上来源不明的链接,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日前,蓟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河北省玉田县检察院,帮助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考察帮教。蓟州区检察院未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一直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帮助孩子们更好地学习生活,督促家长改变教育方式,构建孩子身边的安全环境,多方合力一起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跨省帮教送到家门口
2021年11月,16岁的王某在网络上意外结识男子刘某。刘某称可以帮助王某赚钱,王某便带着17岁的朋友孙某,按照刘某指示携带身份证件和手机一同前往广东省某处,帮助刘某进行洗钱犯罪。两人在明知通过自己银行卡流转的钱款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将个人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并在对方转移犯罪赃款时提供刷脸验证予以协助,获取违法所得5500元。因该案的受害人之一系蓟州区人,受害人报案后,公安蓟州分局依法受理该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蓟州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蓟州区检察院受理该案、查证相关情况后,认为王某、孙某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考虑到两人年龄尚小,自控力较弱,法律意识淡薄,本次系初犯且具有悔罪表现,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蓟州区检察院决定对二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八个月。
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家在河北省玉田县,为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蓟州区检察院与河北省玉田县检察院打破地域限制共同协商、合作,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监护人、社工组织三方共管方式,制定了帮教方案,实现精准教育矫治,积极引导他们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在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会上,蓟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蓟州区检察院和玉田县检察院检察官共同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并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
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今年2月15日,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制发、送达4份《督促监护令》,其中两份跨省送达河北省玉田县,送到上述两名未成年人监护人手中,另外两份则送到两名蓟州区未成年嫌疑人家长手中。
检察院向监护人制发、送达《督促监护令》,是为了督促家长转变家庭教育方式,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与家长一起帮助处在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重新找回正确的人生方向,真正远离犯罪,用爱和法律一起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送达仪式上,检察官的劝诫让家长们感受到司法的威严,同时也被司法的温情所感动。家长们当场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加强对孩子的身心关注,配合检察机关的教育矫治工作,实现亲子有效沟通,重塑良好的家庭关系,全力帮助孩子重回正途。
保护校园周边脚下安全
开学季,蓟州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和公益诉讼职能部门通过联合调研走访,对城区学校周边窨井盖进行拉网式排查,防范涉窨井盖安全事故,切实保护校园周边“脚底下的安全”。
首次行动重点排查了蓟州区第一小学、蓟州区第六小学、渔阳中学、蓟州区工程信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育才学校等校内外及周边重点道路的窨井盖安全隐患。通过摸排发现,有的破损窨井盖位于学校外围人行道上,且旁边没有任何安全提示,稍不注意就会酿成事故。检察干警对存在外沿塌陷、标识磨损、整体凸出等隐患问题的窨井盖详列台账、留存现场照片,后续将督促整改。
同时,检察干警向学校工作人员、广大师生和校园周边居民宣讲窨井盖安全治理内容,鼓励大家对窨井盖治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提供窨井盖安全隐患线索,推动形成全民重视、全民参与、全民维护的良好局面。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5 14:45:06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