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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驻马店日报本报讯(记者 王 伟 黄育南)8月2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8月25日起,市中心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正式开始,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在学区进行报名审核,截止日期为8月27日。
市中心城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招生对象小学生年龄截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符合市中心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生符合市中心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8月25日~27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持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到学区所属学校(小学、初中)进行资格审核。驿城区、开发区及市属小学毕业生还需要持小学升初中资格证,外地小学毕业生需要持学籍信息表,到学区所属初中学校进行资格审核(优抚对象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有关证件到统筹安排的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各学校审核通过后,于8月31日23:59前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予以退学或调整处理,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其监护人负责,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8月30日发布录取通知,8月31日学生到校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因9月1日是周五,为保证学校工作的连贯性,各县区和市属学校可以在保证学时不减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开学时间,但不得迟于9月4日开学。
今年招生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住、户一致”:在市中心城区有自购住房、有户籍的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其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并实际入住(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3年8月25日之前);“住、居一致”:非本市区户籍在市中心城区有自购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至少1人)持有的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居住证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25日之前)。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保障入学。驿城区、开发区农村户籍(区内户籍不能办理居住证)的儿童可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证件到学区所属学校报名审核。
家长需注意的是,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大提升工程加快驻马店教育振兴的意见》精神,从2020年起,初中非学区内学生三年后不享有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2023年市中心城区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按规定在本学区所属初中连续就读三年的,中招时享有分配生资格;不在本学区所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中招时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优抚对象及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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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25 09: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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