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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新闻网
【解说】随着旅游业回暖,一些非景区的野游活动也受到盲目追捧。在社交平台上,有大量野游探险笔记、徒步路线分享。记者随机咨询了一位野游组织者,对方称近期就有一场野山徒步活动,费用为每人318元,包括保险、大巴车和专业户外领队。
【解说】然而活动详情页中,并未对保险内容作出详细说明。当记者表明自己并无野游经验时,对方也没有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对此,律师表示,户外运动的组织者应当向参与者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充分履行谨慎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景健
野游的这种风险,更多的其实还是出现在安全层面上。对于线路的安排,对于参加人的身份,参加人自身的身体情况,户外经验等等,这些是要进行相应考察的,而且要保留相应证明材料的。在法律层面上,这个事情的组织者或者说旅游活动的经营者,基于民法典以及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的规定,也有关于比如说告知义务、救助义务等等这样的法定义务,而这种义务我认为无论双方之间是否有协议,组织者和经营者都应当承担的。
【解说】此外,在不少类似活动的页面中,都附有一份免责声明。律师指出,通过让参与者签订免责声明的方式免除组织者的责任,这种做法可能会被判定无效。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景健
对于组织者和经营者在旅游活动过程当中,在不同的场景之下,不同的线路,不同的参加者身份,不同的行程,不同的风险程度,可能会让组织者承担义务的方式以及承担义务的责任有所区别。这种约定是有一定的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并不会因为这样的免责声明而达到免责的效果。
【解说】律师表示,野游等户外活动对参与者的体力、专业知识储备等都有一定要求。因此,无论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要有充分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如果是明令禁止的景点,切忌以身犯险。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景健
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是不能够进入到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内的。参加野游之前,无论是经营者还是参加者,都应当尽可能了解,我们走的这条线路是不是属于自然保护区的范畴。参加者在参加之时,就应当意识到这种活动所存在的一定的风险性。在我们新出台的民法典当中,实际上也增加了这样一个风险自担的基本规则,在可预见的风险范围之内,参加者自己要承担一部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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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24 17: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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