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财经

股权继承的公司组织法建构

类别:财经 发布时间:2024-04-17 04:06:00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赵玉

财富代际传承的世界里,法律规范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股权继承的规则构造模式不仅影响着继承人的权益,冲击着公司整体利益,波及其他股东的人合性利益,甚至引发公司控制权争夺。我国公司法的股权继承规则逻辑局限在“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的过度抽象表达,导致遗产股权往往处于缺失成员权的法律真空地带。在合法继承人尚未取得股东资格之际,公司法未能及时提供适当的组织身份,以致股权继承人既难获得公允价格退出,又无法取得股东资格。在公司法改革即将实施的特定时刻,作为现代家庭财富传承支撑的股权继承规则与理论有待重新解释。股权继承公司组织法建构,既要遵循家庭主义情境下的继承法逻辑,更应重视商事主体组织法逻辑,最终兼顾家庭团体利益与商业组织利益。

公司组织法对于股权继承的规范呈现三个维度:其一,股权继承人利益保护维度。股权继承人作为股权财产权益的实际权利人,至少拥有知情权以及维护财产权益必要的表决权。在遗产管理、处分的过程中,尚未确定特定继承人承继股权时,遗产股权为全体合法继承人共有,需要公司组织法提供共有股权行权规则,增设股权继承人的显名、选任、行权机制、股权继承人的财产权益变现机制以及股权继承人的责任限定机制。其二,其他股东人合性利益保护维度。商业实践中,或者公司决议指定其他股东购买,或者允许异议股东享有异议回购请求权。仅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立法表达,指引效果孱弱。公司组织法必须正视人合性利益动态诉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规则示范文本。其三,公司整体利益保护维度。公司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拒绝不受欢迎的继承人?取决于公司是否有财务能力回购继承人遗产股权,抑或寻求合法的财务资助路径,保障继承人可以得到公允价格退出公司。而此涉及回购、减资、财务资助等公司资本制度,需要股东以多数决方式形成公司意志,决定是许可继承人股东资格还是拒绝加入。

股权继承人利益保护的组织法规则创设。民法典中的遗产管理人机制需要以公司组织法股权共有代表机制为支撑。基于组织法股份表意的一致性需求,只有确立股份共有代表机制,并将其纳入公司组织法规范体系之中,才能保障公司组织体的正常运行秩序,约束股份共有人的表意分歧,并兼顾股权继承人利益、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利益。股份共有代表机制的法律技术表达,在域外商法典或公司法往往列入“股份总则”章节的必备规范事项。我国股权继承共有代表机制无须单设条款,不妨在股份章节设定股份共有代表机制的一般性条款,包括股份共有人代表机制的显名规则、选任规则与行权规则,适于所有股份共有代表机制的表意行权场合。

股权继承中需要兼顾公司组织中人合性利益。所谓公司人合性系指公司组织体中组织成员信赖而产生利益关系。人合性会因时间流逝或经营摩擦而处在动态变化之中。最典型的情形就是自然人股东死亡,导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空白,引发股东之间信赖关系断裂。在闭锁性公司的股权继承情境中,当公司章程对于股东资格与财产权益的设定限制,则改变了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将公司章程置于优先适用的裁判法地位。然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并非恣意妄为,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的限制,也只能以合理为标准。

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资格约束的效力判断,触及两个争议:一是股东资格能否自动继承?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直接排除股东资格继承的表达,股东会可以多数决方式通过股东资格许可,股东会事后决议与事前公司章程具有同等的法律属性与效力。二是股权继承人的表决权能否被约束?从我国立法规范的体系观察,继承人的表决权行使规范处于空白状态。从股东权利理论考量,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的约定,系股东意思自治的体现,章程自治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限制继承人的知情权与表决权等合法股东权利。立法应该明确股权继承人享有表决权。

公司章程对股东财产权益约束的司法争议,聚焦在三个问题:其一,股东死亡是否导致退股?公司法理论认为,除非存在法定的重大原因(如死亡或除名),否则股东并无自由退出公司的权利,公司一般也无权将股东开除。但基于国企改制或封闭性公司治理需求,采纳“人走股留”的岗位股,可以成为继承股权退出的特殊事由。其二,公司章程约定收购死亡股东股权的条款是否有效?对此,须区分公司初始章程或事后章程修订两个时间段,予以差异化判断。对于公司初始章程关于股权继承的强制性回购约定有效;而对于公司事后修订章程,排除股东资格继承,就必须严格依据公司强制性回购继承股权规则,既保障公司的成员许可权,又保障继承人财产权益实现。其三,被收购的继承股权如何估价合理呢?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呈现“以初始出资额或初始出资加上一定比例利息、或公司净资产评估”等方式。德国公司法明文规定严格禁止章程事先约定强制性回购继承股权的价格,强调必须事后达成回购价格方具备公允性。日本公司法则规定回购继承股权的估值,或经过当事人达成协议,或重新经由司法评估。采取多元估价模式更有利于实现对继承股权的公允财产性利益的保护。

我国股权继承规则的构建中,应该补充公司整体利益保护机制。从长期主义来看,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是对全体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最好维护。所以,股权继承规则之中必须给予公司利益以优先等级序位。继承人股东资格的许可与否,并非局限于考量其他股东的人合性利益,更须考虑公司资本维持与企业持续经营稳定。我国股权继承的规则衔接适用中,不妨准用2023年新修订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3款的“强制性股权回购机制”条款,将其作为平衡公司各主体利益冲突的价值工具。可以考虑设计如下:其一,确定股权回购的原因:股权被质押、继承人破产、继承人与现有公司股东存在可能影响公司人合性利益的情形,如存在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等。其二,确定股权回购的条件,尤其是股权回购的对价和支付方式。股权继承人应当对公司享有以股权的足额交易值为标的的补偿请求权。价格和支付方式的确定可以参照2023年修订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先由股东与公司协商,两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三,股权回购的实施程序。若公司章程没有相反的规定,可根据股东多数决来实施股权回购。其四,股权回购价金的支付。公司法应当规定可分配额为限度的财源限制,设定公司需在一年内履行购买股权的除斥期间安排,使得公司在保持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保障退出股东的财产权益。若公司欠缺偿债能力,则其他参与制定股东回购决议的股东对补偿金的支付承担无限比例责任。其五,股权回购的法律后果。有效的股权回购将导致该股权的消灭,继承人不再加入公司股东行列,但这一法律结果并非股东除名。

传统的东方文化认为,中国亲属法在历史上发挥了现代公司法在当下所能发挥的许多功能,但是股权继承的现代立法分工,与其说倾向于家庭主义的继承法分析框架,不如说更贴近公司组织法分析框架。股权继承规范的理论建构原点,股权利益分离说理论有助于保护财产性权益的基础,而确认股东资格仍需公司意思形成程序。只有回归公司组织法理论逻辑之中,通过吸纳股权共有代表人机制,提供公司章程自治调整示范条款,引入受限股份的股权继承强制性回购机制,辅之精细化的程序性配套规则,才能实现公司、继承人、其他股东之间利益平衡。

(原文刊载于《政法论坛》2024年第2期)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7 09: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投资人和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的与股票市值挂钩的回购条款应认定无效
...市场交易秩序和金融安全。本案的重要启示还在于,应从组织法和契约法的双重维度,把握对赌协议案件中的商事审判思维。 一、对赌协议的组织法面向对赌协议是典型的组织性契约。从表面上
2024-02-29 06:42:00
认缴制下未届缴资期限股权转让的若干思考
...,公司由此得以登记成立,股东依据其认缴出资取得相应股权并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未届缴资期限的情况下,股东是否可以转让其股权、股权转让后的出资义务该如何承
2023-11-23 06:05:00
大股东加速收购 险企股权集中化凸显
保险公司股权变动历来是市场关注的焦点。8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已披露的保险公司股权变动信息发现,近期保险业再现股权更迭潮,在此轮股权变更中,保险公司大股东扮演了重要角色,成为
2023-08-17 23:34:00
35家险企股权腾挪众生相
近期,保险公司的股权交易颇为频繁。10月18日,北京商报记者通过保险业协会官网、部分股权交易平台和资产拍卖平台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不包括股东按比例增资在内的险企股权变更已经出现2
2023-10-18 20:47:00
李营营律师: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后能要求显名股东配合办理登记吗?
云南高院: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后,能要求显名股东配合办理登记吗?实际股东有权处分自身股权、依公司法规定及合法的公司章程规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认可转让事实,名义股东应配合受让人办
2024-11-24 10:12:00
离婚时,丈夫对妻子 入股的公司能否直接分割股权?
...确已破裂,彼此准备离婚,但丈夫坚持要求分得我的一半股权。请问:我丈夫能直接要求分割股权吗?读者:张莉莉张莉莉读者:丈夫不能直接要求分割股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2023-11-29 07:52:00
科林电气起诉合法转让股权股东 争议在于“原告不适格”
...注意的是,其中两位被告仅是对外转让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另一位则是在上交所需要的转让股权程序性文件上加盖了董事会公章。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公司是否有权起诉其侵权?这一案件情节复
2024-08-15 13:41:00
金苑种业两名股东股权转让存蹊跷
众所周知,由于容易存在利益输送或影响股权清晰等问题,拟上市企业若存在股权代持、股权转让定价异常等情形,往往会受到监管机构的关注。《大众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拟登陆北交所的农作物育种
2024-07-26 23:39:00
外国人继承股权会改变公司性质吗(律师信箱)
...。最近孙先生的女儿联系我们,要求继承孙先生在公司的股权。但是我担心,她现在已经拥有美国国籍,能成为我公司的股东吗?如果她继承了我公司的股权,会不会使公司性质发生变化?江苏读者
2023-02-04 04:25:00
更多关于财经的资讯:
中新经纬2月5日电 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公布2026年春节休市安排。上交所网站5日发布关于2026年春节休市安排的公告
2026-02-05 22:21:00
钧达股份收购卫星整星总体企业巡天千河母公司60%股权
近日,上海复遥星河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多名股东股份下降,新增钧达股份(002865)为大股东,持股60%,同时注册资本增至1100万元
2026-02-05 17:48:00
阳光财产保险怀支公司因虚挂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罚款6万元
2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仁怀支公司因虚挂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罚款6万元。责任人邱某亮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刘某力被
2026-02-05 17:56:00
企查查获2025年度ESG与可持续发展创新奖
近期,由《互联网周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主办的2025(第二十三届)中国互联网经济论坛在京举办,新一届金i奖同步公布
2026-02-05 19:36:00
大家财产保险吉林分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因虚列宣传费等被罚款34万元
2月5日,延边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因虚列宣传费、间接理赔费用导致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34万元。责任人马某飞被给予
2026-02-05 17:56: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黔西南州分行关于开展银行结算账户清理的公告各有关开户单位: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的规定
2026-02-05 16:55:00
大河网讯 日前,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上发布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聚焦实体经济、助力中小企业成长
2026-02-05 14:16:00
周三,沪深两市双双低开,早盘均呈弱势震荡的走势,午后两市情绪逐步好转,尤其是低位价值板块持续上涨,最终均顺利翻红。截至收盘
2026-02-05 14:22:00
39股预告扭亏以来涨逾9%
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收官。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月31日,374股预告2025年年报扭亏。从二级市场来看
2026-02-05 14:22:00
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举办“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工作 营业部 科技 内控团队
为了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文化,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近日联合分行相关部门在营业部内开展了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2026-02-05 14:33:00
银保携手共筑诚信文化 广发银行济宁邹城支行走近中国人寿开展主题宣讲
为深入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内涵要求,11月中旬,我行组织业务骨干前往中国人寿曲阜市支公司,联合开展“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主题宣讲活动
2026-02-05 14:34:00
党建暖人心,服务零距离——瑞众保险山东分公司德州中支党支部开展“最美证件照”便民服务活动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解决员工在工作证件办理、业务材料提交等场景下的实际需求,2026年1月15日
2026-02-05 14:34:00
瑞众保险山东分公司东营中支组织开展“警惕金融陷阱,保障合法权益”主题户外宣传活动
为提升社会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帮助群众有效识别和抵御金融诈骗陷阱,近日,东营中支开展“警惕金融陷阱,保障合法权益”主题户外宣传活动
2026-02-05 14:35:00
广发银行槐荫支行:以诚信文化为基,筑金融文明之魂
在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诚信文化作为金融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既是立业之本,也是发展之基。广发银行槐荫支行始终秉承“诚实守信
2026-02-05 14:36:00
广发银行济南山大路支行开展诚信文化消保宣教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监管部门关于诚信文化建设的要求,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广发银行济南山大路支行于2025年11月围绕“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2026-02-05 14: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