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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荆门日报
荆门住房“卖旧买新”政策解读会召开
计划收购260套旧有住房
本报讯(记者方哲 通讯员甘婉蓉 罗通)居民住房“卖旧买新”有哪些新政策?办理“卖旧买新”需要走哪些流程……日前,市住建局召开中心城区住房“卖旧买新”政策解读会,对“卖旧买新”活动的实施对象、住房要求、办理流程及优惠政策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保障房运营公司以及盈泰、联家、优居等房地产中介机构、评估公司和3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会。
“住房‘卖旧买新’是指业主将旧有住房通过中介机构销售后,用所获交易资金重新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业主直接将旧有住房与开发企业置换新建商品住房的行为。”市住建局住保科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的实施,主要是为了解决老百姓旧房难卖、新房难换的问题,缩短旧房出售周期,激活市场改善需求。同时,该政策也有助于逐步消化大量的新建商品住房存量房,改善已有住房人群的居住条件,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据悉,今年1月25日,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荆门监管分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收购旧有住房转为公租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由市住建部门委托市住保中心、市保障房运营公司收购有换新购意愿原产权人的旧有住房转为公租房,交易资金将直接拨付到旧有住房产权人选购新房开发企业的资金账户上,用于抵扣购新房的房款。1月29日,市住建局又印发了《2024年中心城区旧有住房收购实施细则》,计划收购旧有住房面积3万平方米。
为支持市民住房消费,促进新建商品住房购置和存量房交易联动,更好地满足改善性置业需求,有关部门对于旧有房屋收购价格、条件和政策覆盖范围等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收购旧有住房套数暂定为260套,若收购套数已满,将不再受理“卖旧买新”住房信息登记;政策还规定,产权人卖旧房所得房款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比例不得低于90%,旧有住房产权人与新建商品住房买受人须为产权人本人及直系亲属等。
同时,为了方便市民了解和选择“卖旧买新”房源和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在售楼处显眼位置公示相关信息,房地产中介机构也将在各门店设立咨询台,集中为“卖旧买新”住户提供及时咨询和交易服务,确保市民能切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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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08 11: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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