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大皖新闻讯 高空抛物作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对市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和威胁,由此引发的悲剧不胜枚举。11月17日,歙县法院当庭宣判全县首例高空抛物案,被告人李某某依法被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3年9月9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在歙县徽城镇某小区三楼天桥处晒被子,将叶某某、汪某某放置于三楼天桥上的铁质晾衣架移动,遭到叶某某阻拦,双方因此事发生争执,叶某某用木棍将李某某的衣架敲弯,并把其被子扔到地上,随后李某某和叶某某发生冲突,李某某心生恼火,将叶某某、汪某某的铁质晾衣架扔下三楼,将从天桥下骑电动车经过的被害人洪某某手臂砸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与他人发生争执时为泄愤,将铁质晾衣架从高处故意扔下,砸伤从天桥下路过的群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受刑罚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行为入刑,用刑罚提高了此类不文明行为的违法成本。
大皖新闻记者吴永泉 通讯员 歙法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1 14: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