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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租到厨房改造的房间,竟还不让退
本报介入后,租客成功退租并拿回了租金和押金
张先生租住房间里的排烟管道
近日,读者张先生向扬子晚报“有事找紫牛”栏目投诉,称在南京秦淮区租到一间由厨房改造成的卧室,因担心存在安全隐患,向中介提出退租却得不到回应。
张先生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去年年底来南京工作,通过南京秦淮区无忧房产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无忧房产),租下了戎泰山庄2栋1单元2503室的其中一间房,房租为每月720元,租期一年。张先生告诉记者,该套住宅面积为130多平方米,被分割成7个房间。
今年5月,同住在这套房的室友来串门,发现张先生的房间里有一个排烟管道。“后来我才注意到,这套房子里根本没有厨房。”张先生告诉记者,确定自己所租的房间是由厨房改造而来后,他向中介的房屋管家提出了退租要求。
不过,对方提出要按合同办事,因为张先生提前退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张先生已经缴纳了6月份的房租,加上720元的押金也无法退回。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无忧房产的房屋管家。“这套房子也是我们从房主手上租来的,我们租来的时候就是7个房间,全是由房主装修的,本来就没有厨房。”该工作人员表示,无忧房产并未对厨房进行改造,无法满足张先生的诉求。
5月29日下午,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南京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储藏室等非居住用途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该工作人员记录后表示,将与无忧房产核实情况,“明确禁止将厨房出租用于居住,如果情况属实,会要求无忧房产立即将居住人员搬出来。”
5月30日上午9点,记者接到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的反馈,称此事已经解决。与此同时,投诉人张先生也告诉记者,无忧房产已主动联系他,同意退租并退还1400元。“在陌生的城市,能够得到陌生人的帮助感到很暖心,非常感谢扬子晚报的帮助和房产局的积极作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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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31 06: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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