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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海西晨报
延续惠民初心 百万人次参保
“惠厦保”7月1日起保障生效,全年可享最高保额提升至450万元
晨报记者 白若雪
由八部门共同推动、专属于厦门基本医保参保人的公益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惠厦保”(2023版)已于6月30日正式收官,7月1日保障生效。今年,“惠厦保”依旧延续公益普惠、高保障等惠民初心,更凭借免赔额降低、特药数量扩增等升级保障优势,再次获得了市民的广泛青睐。记者从厦门保险行业了解到,2023年“惠厦保”参保人数突破110万,其中百岁以上老人有33位,一岁以内婴儿有7162名;平均参保年龄39岁,31岁-40岁年龄段参保占比最大,为23.7%,其次为41岁-50岁年龄段,占比18.9%;女性参保人占比51.22%,男性参保人占比48.78%,男女比例相对均衡;在家庭投保情况中,为自己投保的占比51%,为子女投保的占比21%,为父母投保的占比14%,为配偶投保的占比13%;通过医保个账支付保费的占比35.6%;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参保超2000人。
2023年“惠厦保”保障责任在去年基础上全面升级,但保费不变,仍为129元/人/年(2022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新生儿保费为99元/人/年),最高保障额度由350万元提升至450万元;同时全面降低了理赔门槛,新增了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障,并首次覆盖120万元一针的CAR-T治疗药品,健康管理服务也贴合厦门人民的实际需求进行了调整扩充,将惠民初衷持续落到实处。
想要了解更多“惠厦保”信息,请关注“惠厦保”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400-007-1883。线下咨询受理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95号华润中心华润大厦B座第6层610单元惠厦保服务中心。
“一不变三提升”
理赔门槛全面下降
据悉,今年是“惠厦保”项目运营第二年,保障功能全面升级。2023版“惠厦保”主要特点为“一不变三提升”,即保费保持129元/人/年不变,而保障实现三大升级:一是提高保障额度,最高保额由350万元提高至450万元,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二是扩充特药数量,从30种调整扩充至37种,涵盖肺癌、乳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等患者所需服用的特药;三是新增质子重离子医疗及CAR-T前沿疗法保障。首次纳入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倍诺达(瑞基奥仑赛注射液)两种CAR-T治疗药品。进一步提升高价药、创新药可及性,切实缓解患者“用药贵、用药难”问题,为罹患恶性肿瘤患者增加治疗选择。
“惠厦保”仍保留去年的“医保范围内门诊自付医疗费用、医保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医保范围外住院自费医疗费用、特定药品费用”等四大保障责任,今年新增“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障责任,五大保障责任的理赔门槛全面降低。其中,特药责任的免赔额调整为0元,切实为市民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升级健康管理服务
带来更全面的守护
据介绍,患有尿毒症、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等特定既往症的人群参保了“惠厦保”(2023版),理赔申请审核通过后,可按既往症人群免赔额、赔付比例进行赔付。值得一提的是,连续参保(中途未退保)的被保险人,以首次参保时是否患有特定既往症来判定是否属于“既往症人群”。若首次参保为非既往症人群,则连续参保后,均按照非既往症人群享受保障。
“惠厦保”(2023版)还升级了健康管理服务,涵盖图文问诊及购药折扣服务、中医健康服务包、全病程管理服务、质子重离子就医直通车服务、重疾陪诊协助安排及康复追踪服务等,给参保人更贴心、更全面的守护,具体服务内容可关注“惠厦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了解。
特定困难群体
可“免申即享”
厦门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将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作为“爱心厦门”建设的系统性工程持续推进。今年市财政局继续出资,采取“免申即享”“全额资助”方式,向全市一、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及参加厦门基本医保的所有残疾人,捐赠5万余份“惠厦保”爱心保单,帮助减轻这些困难群众就医费用的个人负担,让他们能实实在在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
据悉,本次资助对象包括本市辖区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残疾人超5万人,他们每人每年通过“惠厦保”最高可享受450万元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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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花费129元投保 收到理赔近9万元
刘女士,22岁,城镇职工参保人,属非既往症人群,2022年6月投保“惠厦保”(2022版)。在保障期内,刘女士因急性心肌炎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共计花费医疗费用为202334.5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30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为172334.5元(医保目录内自付139720.27元+医保目录外自费32614.23元)。出院后,她于2022年8月25日提交理赔申请。根据审核,刘女士符合“惠厦保”(2022版)责任二与责任四的理赔范围,包括责任二“医保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139720.27-20000)×70%=83804.19元;责任四“医保范围外住院自费医疗费用”(32614.23-2487.66-20000)×50%=5063.29元(其中2487.66元为免责费用)。最终,刘女士花费129元支付“惠厦保”保费,共收到理赔报销金额88867.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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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07 05: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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