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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法律监督高质效 能动履职护发展
同安区检察院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动富美新同安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文/本报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同检宣
图/同安区检察院 提供
今天,同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戴静将在同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翻开报告,2023年同安区检察院的工作浓缩在6000余字里,一个主题引领全篇——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一条主线贯穿始终——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回首这一年,同安区检察院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锤炼优化检察人才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一年来,全院共办理各类案件1515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468件,审查起诉案件816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81件,公益诉讼案件50件。3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荣誉。
保平安促发展
护航中心大局“不松劲”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2023年,同安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筑牢平安同安法治防线。同安区检察院严厉打击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340人、提起公诉870人。持续释放除恶务尽信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恶案件58人。依法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起诉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犯罪215人。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持续加大惩治、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起诉11人,会同职能部门追赃挽损557万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件,建议适用从业禁止2人。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这一年,同安区检察院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犯罪行为,起诉51人,引导退赃退赔130万元,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财产。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通过“企业自评+第三方监督考察评估”等方式,帮助涉案企业查找不足,推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与社区矫正机构创新监管措施,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项,召开听证会2次,并提出同意外出申请的检察意见,既体现司法关怀,又回应了经营主体需求。
同时,同安区检察院注重人权司法保护,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初犯偶犯依法不批捕349人、不起诉228人,同比分别上升122.3%和67.6%;探索“检察官+社工”合力精准帮教,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共不批捕21人、不起诉27人、附条件不起诉25人。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18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达96.2%。以轻罪治理为着力点,促成刑事和解、公开训诫、引导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81人次,不断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生态保护
做强法治保障“不停歇”
放眼厦门,满城青绿、山海如画。高颜值生态美景背后,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与守护。
同安区检察院作为集中管辖厦门市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的检察机关,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坚决惩治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同时,始终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生态检察模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司法保护效果,多措并举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系统,守护厦门的碧海、青山、绿水。
让海更蓝,同安区检察院为厦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努力。5月,联合多部门举办“邂逅湿地·拥抱生态”主题增殖放流活动——在同安区检察院办理的7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购买13.8万尾黄鳍鲷、2.5万只拟穴青蟹苗,以此方式履行海洋生态修复义务。在金都海域、下潭尾湿地公园,案件相关当事人、渔民和来往市民一同见证并参与放流,共筑和谐美好家园。
让山更绿,同安区检察院执监督之剑,守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016年至2018年间,黄某某陆续到山上采挖金豆种植。在金豆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后,他明知如此,仍然向不特定对象出售金豆获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同安区检察院通过开展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增强办案效果,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6月,在检察官和办案民警的陪同与现场督促下,案件当事人将采挖的野生金豆移植回原生地,并承诺进行三个月的养护,确保金豆在野外顺利存活。
让水更清,在今年的世界水日来临之际,同安区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携手区河长办在同安东西溪、龙东溪、官浔溪、埭头溪四大溪流开展河道巡查活动。运用自行取样、委托鉴定等方式,同安区检察院有效破解调查取证难题,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与诉前磋商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净化提升水质,为同安母亲河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来,同安区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9件96人,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违法行为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生态修复费用49.4万元,督促缴纳废水收集处置费、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费6.7万元,不负绿水青山。
情暖弱势群体
坚持司法为民“不懈怠”
王某某等23人参与的建设项目完工后,却要不到应得的报酬。于是,王某某等人向同安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向同安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与双方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并协助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23个案件,向法院移送了支持起诉书,维护农民工权益。
支持61名权益受到侵害的外来务工人员、困境儿童等追索应得的权益——今年来,同安区检察院多维度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更有温度、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践行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担当使命。
同安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支持劳动仲裁”,并率先与区法院建立支持起诉线索移送机制。3月,同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在总结两院前期经验的基础上,签订《关于进一步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出庭支持起诉的流程及职责、扩大适用范围、增加支持起诉对象,进一步拓展案件类型、数量,规范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方式,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从单一履职到综合履职开展司法救助,今年来,同安区检察院结合被支持起诉对象的年龄、职业、家庭特点以及被侵害权益类型,实施司法救助、心理治疗、家庭教育指导、就业指导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切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帮助被支持起诉对象走出困境,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今年来,同安区检察院联合区乡村振兴局、区妇联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在依法保护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和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向面临因案致贫返贫困境的5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一起案件成功入选全省落实“春蕾安全员”机制优秀工作案例,撑起司法“暖心伞”。
维护公共利益
助推社会治理“不止步”
“有售楼处违法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侵害消费者权益!”接到群众举报后,同安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随机走访辖区内十多个楼盘。经调查发现,各楼盘售楼处均安装大量探头,有些仅入口处就安装有7个探头,其中有4家售楼处安装有人脸识别(采集)系统,且无法确定服务终端。
人脸信息一旦泄露,可能损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同安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流程,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今年,共促成13个楼盘售楼处拆除强制“刷脸”探头40余个。此外,同安区检察院还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场监管、公安、住房保障部门以及售楼处的有关代表,进一步就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违法抓取人脸信息所涉及的有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进行释法说理,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这一案件是全市首例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也是同安区检察院积极守护公共利益的缩影。2023年,同安区检察院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公益诉讼50件,数量同比上升43.75%,履行诉前程序23件,诉前整改率达100%,以最小司法成本实现最优治理效果。
针对涉台文物存在的保护问题,同安区检察院通过磋商座谈、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与相关行政部门形成保护合力,推动文物修缮保护,并纳入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修缮项目清单。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设立基本农田界桩,守护耕地保护红线。开展温泉地热资源公益诉讼“回头看”,推动全区开展专项治理,监督追缴税费75万余元。深化府检联动,协力促进国有土地出让案件回笼资金436万余元。
不满足于就案办案,同安区检察院以高标准打造诉源治理检察样板。今年来,通过深入剖析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同安区检察院围绕校园安全、公司管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件,均得到积极回应,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消除违法犯罪隐患,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回顾过往明初心,展望未来启新程。2024年,同安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为推动富美新同安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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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28 09: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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