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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天山网
哈密市民钱女士:我在一家商贸公司工作,老板经常下班后还在微信群里发布任务,以前我都积极回复并执行。但最近孩子上初中了,学业繁重,我回家后要做饭,还要督促辅导孩子学习,没能及时回复信息。老板找我谈话,认为我工作积极性下降。可是我觉得下班后是我的私人时间,工作群里的消息必须要回吗,我会因此被解聘吗?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增耀:工作消息必须随时回复似乎成为一种职场不成文的规定,大多数员工都“不敢不回”,担心因此丢了工作。但下班之后你有权不回复工作消息,这是劳动法赋予你的权利。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下班期间,员工应该得到足够的休息,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休息权利,不得随意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下班后强制要求员工回复工作消息的行为应当属于加班。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超过的就是加班。
根据劳动法之规定,单位可以组织加班,但前提是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同意后才可以,并且加班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你因下班后未及时回复工作消息而被公司解聘,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赔偿。
社会倡导员工与公司荣辱与共的价值观,如果公司确需员工下班后处理一些工作,建议与员工充分沟通,协商并约定这种情况下如何支付加班费或者以其他方式补偿。(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隋云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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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3-15 17: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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