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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已婚男子与人同居生下儿女被刑拘”这一话题登上热搜。
据永修公安消息,近日,在江西九江,永修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嫌重婚罪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2022年10月,永修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如萍(化名)报警,称其丈夫与他人非法同居,还生了一儿一女。接警后,刑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深入调查。
经调查发现,如萍和丈夫王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2009年,王某在广州工作时,认识了一湖南籍女子,并先后与该女子到泉州、武汉以夫妻名义定居生活。期间,该女子为王某生育了一子一女,属事实婚姻。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走访,获取了有效重要证据,于2023年2月9日前往武汉将王某抓获。经审讯,人王某对其重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此,警方提醒,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来源:永修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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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13 15: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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