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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其实是一个“复合节”,这个节日据说是最早源于人们对火的崇拜而产生的一些祭祀活动。到了先秦时期,逐渐演变为一种祈福禳灾的巫术活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魏晋南北朝以后,朝廷又通过一系的列行政手段,把纪念介子推的“寒食节”和“上巳节”相融,形成了“清明节”。
于是在这个新产生的节日里,就有了上坟、吃青团、插柳、斗鸡、荡秋千、郊游、蹴鞠等多种习俗。
一、清明节在唐宋时期的习俗
“清明节”在唐宋时期是最重要的节日,其重要程度并不亚于元宵节。在唐朝和宋朝,每年到清明节前后,朝廷就会给官员们放假,朝廷还会出钱举办盛大的祭祀和游园活动进行庆祝。
民间的老百姓在这一天除了会上坟以外,其余的时间里自然还要参加各种娱乐项目,比如荡秋千、射柳、蹴鞠和踢毽子比赛等等。
有一些青年男女,甚至会选择在踏青的时间里,跑到郊外与心上人约会。这里有一首唐代非常著名的爱情诗歌为证,诗名字叫做《题都城南庄》,其文如下: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根据古代笔记小说《本事诗》介绍,这首诗的作者崔护某一年上京赶考,考完试刚好是清明节,于是他趁着有空,就到京城的郊游区去游玩,结果遇到了诗中那位“面如桃花”的女子。
当时崔护口渴难耐,于是上门讨水,与这位美女有了一面之缘。二人互生好感,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崔护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后来崔护回到家里还一直惦记着这位美女,等到第二年的清明节,他又去到同一个地方,却只见桃花不见人。
所以当一些人在奇怪,为什么清明这个“上坟的日子”里人们还可以蹴鞠、荡秋千的时候,我只想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人家古人还在上坟的同时与人约会呢。
这些事情在如今的人看来,是有一些反常的。因为在我们现代人的认知里,中国古代是一个讲究礼仪的“儒家社会”。
受到孔孟之学的影响,古代中国人常说“百善孝为先”,把“孝道”摆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上。既然重视“孝道”,那么必然很重视对于祖先的祭祀。
所以在上坟这种严肃的时间同时进行娱乐项目,似乎于理不合。但是假如你了解清明节的来历,以及儒家文化在中国农村真实的存在形态,就丝毫不会奇怪这个问题了。
二、在清明节进行娱乐活动,是否不尊重祖先?
前面我们提到过,“清明节”是一个“复合型的节日”。熟悉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我们的国家并不是一开始就有那么大。
最开始也是由一个个小国,经过不断地战争融合起来,到了秦始皇时代才形成大一统的帝国。在这些不同的国家里,每一个国家都有不同的风俗。
到唐朝的时候,政府就觉得这些节也未免太多了一点,于是立法把很多风俗相近的节日全部合并成了一个,这样朝廷的官员想放假也方便了。
唐朝时期规定“清明节”,也许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限制人们在城市里随便乱放鞭炮,这一点肯定很多人都想不到吧?
自从汉代发明了炮仗以后,中国人一遇到节庆时间就喜欢放炮仗。在乡下还好,在城里居住的人口多,又都是木制的建筑,经常放炮仗就意味着会经常失火,会给城市安全带来隐患。
于是朝廷把很多小节日合并,要放鞭炮就集中一起放完。不过话又说回来,尽管老百姓觉得在清明上坟后进行娱乐活动是应该的,但是还是有一些受儒学影响的上层人士不喜欢。
所以唐玄宗时期朝廷也有规定,让人们不许在上坟的时候作乐。只是这一道禁令,后来并没有执行下去。
那么,为什么执行不下去呢?原来当初他们在合并节日的时候,把先秦时代一个很重要的节日合并进去了,就是前文提到的“上巳节”。
“上巳节”的确是有祭祀的习俗,但是它同时也是一个庆祝春天到来,万物生发的节日。先秦时代的人们,对于祭祀祖先并没有太多的讲究。
那时儒学尚未兴起,人们显然不认为祭祖是一件特别严肃的,并且只能表达哀痛的事情。所以他们会在“上巳节”祭祀祖以后,就近在水滨脱去身上的衣服,下河洗尽身上的污浊。
与此同时,人们还会在水滨与朋友一起唱歌、跳舞。据说后来魏晋时期文人的“曲水流觞”活动,也是由此而来。
在进行这些娱乐活动的同时,人们还会进行“桑林之会”。传说中孔子的父亲和母亲就是在那里约会,后来才生下了他。
所以在“上巳节”祭祖的同时,陌生的年轻男女在桑林中约会的传统,比儒家的丧礼制度出现要早得多。
另外,由于中国古代一直有“礼不下庶人”的说法。自从儒家兴起以后,尽管二千多年来统治者一直用儒学教化老百姓,但是由于国人大多是文盲,根本没钱读书。
所以老百姓只能在里长、耄老那里学得儒家礼法的一鳞半爪,所以提起儒家思想,贯彻得比较好的,始终还是那些读书人。
比如,孔孟说要父母去世以后,像长子要“哭丧”、“厚葬”、“披麻戴孝”,民间的老百姓都会尽量去做,但是要求要“守丧三年”,很多人就做不到。
为什么呢?因为在古代生活太不容易了。古代一些女子,丈夫刚死了不久就得嫁人,不嫁人她活就不下去。一些男人本来在外经商,守丧三年,他一家人都得饿死。
只有当官的在这件事上做得最好,因为朝廷有规定,官员父母去世以后,他们得回家去“丁忧”。不去,就会被政敌抓住把柄直行攻击。
可想而知,这个丧礼的规则,最后还是成了权力斗争的工具。如果没有这个功能,官员可能也不会“守丧三年”不当官。因为逝者已矣,生者还要继续活下去啊。
另外,关于丧事,中国民间一直有“白喜事”的说法。这个说法,我没有查到是从哪个时代传下来的。
不过毛主席一九五八年的一次会议上曾经讲过,中国人把结婚和老人去世叫红白喜事,很有道理。结婚生小孩子是个喜事;人年纪大了自然死亡,也可以算是喜事。
毛主席说:“你们设想,如果孔夫子还在,也在怀仁堂开会,他二千多岁了,就很不妙。”类似的话,在《晏子春秋》的“牛山下涕”这个典故中也提到过。
齐景公带着一帮子大臣到牛山去游览,因为见到山河壮美,叹息人生短促,就说自己舍不得死,大臣们都跟着他哭。
只有晏子冷笑着说,要是所有人都不死,现在当国王的只怕还是你爹、你祖父,哪里还轮得到你呢?
既然生与死是自然规律,谁都逃不掉,那么当我们面对正常死亡的时候,就完全没有必要过度地悲伤。
国外有一个著名的哲学家海德格尔,提出了一个“向死而生”的观念,意思就是说:我们知道每一个人终归死亡,那活着的时候应该做的就是直面死亡,过好每一天。
孔子让儿女为父母守丧三年,其中披麻戴孝的时候也不过几个月。庶民既然不当官,也就用不着学官员“丁忧”这些虚头巴脑的规矩了。
假如一个人真的有孝心,他在父母长辈生前就应该曲尽孝道,哪里用得着到后人了死以后才来装模作样呢。
因此到了清明节,该有了祭礼都有了,孝顺的心意也传达到位了,上坟之余,我们就该好好地享受生活。相信这也是先祖们泉下有灵,最愿意看到的结果。
结语
说起这件事,想到小时候看港剧,经常看到那些人把父母长辈的灵牌供奉在家里,每天晨昏一炷香。
烧香作揖过后,他们马上就会在那间屋子里有说有笑,一起吃饭,一起打麻将,从来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敬”。
原来古代的丧礼让人们为先人守孝,最长也就只有“三年”,“三年”以后的祭祀,更像是例行公事。
当然,我们不是说在那之后的祭祀,就可以对祖先不尊重。只不过祭祀已经常态化,与活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了,又怎么可能要求祭祀者永远保持着悲痛的心情呢?
清明节上坟也是一样的道理,让大家在这个节日里踏青、娱乐,又不是让大家直接在祖先的坟前祭拜完以后马上表演荡秋千、踢足球,更不可能让大家在坟前去找人约会什么的。
所以在清明节进行上述提到的这些活动,都是有历史渊源和文化传承的,显然不存在任何对祖先不敬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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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07 15: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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