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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海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奖补最高不超15万元/台
奖补资金可支付给施工方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海口市划拨100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奖补,目前700万元奖补资金已经下拨到四个区,各区住建局将按照奖补规定开展拨付工作。对已经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给予奖补。
海口市住建局提醒,奖补资金可以作为加装电梯的建设成本,支付给施工方,也可以作为电梯运行维修费用,支付到公共账户。奖补资金不得拆分后存入私人账户。记者 符小霞
哪些小区可以申报
1.所在住宅小区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纳入计划时点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期。在时点之后职能部门出具加装电梯使用验收合格证的,符合奖补资金申报要求;在时点之前已出具合格证的,不予受理奖补资金申报。2.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3.已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申报金额
奖补金额为不超过加装电梯建设成本的50%且不超过15万元/台,申报超过15万元,按15万元/台奖补。
申报截止时间
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辖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于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申报业务。
具体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1.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装电梯奖补申请表;2.加装电梯业主委托书;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4.电梯使用登记证书;5.建设成本凭证;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辖区住建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反馈退档意见。完成时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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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3-17 09: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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