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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连云港日报
本报讯(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段艺琨) “盛虹杯”2023连云港·徐圩马拉松开赛在即,10月14日市公安局徐圩新区分局发布禁飞通告,在赛事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实施禁飞,保证赛事期间空域及群众的人身安全。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飞行器(物),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禁飞时间为10月22日7时至17时,禁飞区域为徐圩新区方洋路、方洋路与海滨大道交接点直线连接至徐圩港区卫星码头外扩50米处向东与东防波堤相连、东防波堤、复堆河路、西安路合围区域。该区域内禁止“低慢小”飞行器(物)起降与飞行,但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使用相关飞行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公安机关提醒,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单位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操纵“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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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6 11: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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