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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纳”庶母为妾,不管怎么说,都是古代皇家史中的一段丑闻,即便被很多文人“粉饰”,可人伦并不是“解释”出来的,最直接的就是人的内心是否抵触。
假如第一眼看到“唐高宗纳庶母为妾”这个命题就已经感觉到不适的时候,那就说明在你本人的潜意识里,这个行为,就是“败坏人伦”。
宋代的“理学”虽然对人的禁锢很深,可禁锢也是一些政治家用具体的“条文”来对人进行“道德绑架”,事实上,“程朱理学”最核心的底层逻辑,是倡导人要“善用”理,发现专属于自己的“理”,而不是一味去“模仿”别人的理。
这就是程颐对《尚书》解读后感应出来的观点:
“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
那么站在唐高宗李治和武则天的婚姻角度来看,如果用社会共识的“伦理”,那么这段婚姻就是典型的“败坏人伦”。
可人家李治,可以用自己的“伦理”,他可以说一句:
“此乃人欲也”。
用中原的历史传统做“伦理”,李治当属“败坏人伦”。
“伦”乃是指人和人关系的“秩序”,这种秩序一般是被定义的,已经有思想家制订好了条文,其他人只要跟着做就行了,只要引为圣典,那么人生就有所指导,不会迷茫。
父子有伦理关系,母子有伦理关系,兄弟姐妹亦有,就算是朋友和近邻,都是有一套伦理关系的。
而母子之间该有的“伦理”,就是“母慈子孝”。
因为有了子女对父母本能里的“孝”,才缔造了这种伦理。
那么“庶母”属于母亲吗?需要孝敬吗?
武则天当年进入李世民的后宫,因为年轻可爱被封为五品才人,属于是李世民后宫中正式的一员了,和那些地位不明不白的宫女(宫女本质上也是皇帝的后宫,只是无名无份)不一样,如果放在普通人家,这就叫做“妾”,也就是孩子的“庶母”。
李世民和武则天在确立了这种关系后,就产生了“夫妻之伦”,这种伦理关系的存在,让李世民的子女对武则天就需要保持一定的“尊重”,为什么要尊重?
用粗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
“因为这是你们父亲临幸过的女人”。
大汉被视为封建时代的“伦理老师”,虽然汉朝也有一些宫廷内败坏人伦的事情,但那些事情就是后人引以为戒的反面例子。
汉高祖刘邦的生母在他登基之前就已经离世了,而刘邦的父亲刘煓当年不止娶了妻,还纳了妾,他的妾就是刘交的生母:李氏。
而刘邦在登基之后,他既追封了自己的生母为皇后,也给了李氏一个很高的地位。
刘煓被尊为太上皇之后,李氏就紧接着被尊为“太上皇后”,不得不说,李氏得到刘邦如此对待,还是很令人动容的,而刘邦在这个过程里所做到的,就是“孝”。
大汉为何以孝立国,因为孝是人在无数种本能之中,最先懂得遵守的事情,古人认为,先遵循了孝,一切的社会就会有其相应的发展,这就是“百善孝为先”,汉代的《孝经》就有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后来的汉文帝要听妈妈的话,汉景帝要听妈妈的话,汉武帝要听妈妈的话,盖因为孝字。
在汉代,对于先帝还在世的后宫,是有“太”的说法的,比如太妃,这也需要新皇帝去尊重,即便在地位上,太妃也只是先帝的妾,是新皇帝的“庶母”。
虽然在妃子以下的其他后宫没有太妃地位那么高,甚至没有明确的“太”的称号,可是在伦理上,就是新皇帝的庶母关系,只是因为皇帝本身就地位崇高,这种关系成为了大家能不提就不提的“弱关系”。
毕竟先帝的某一个小后宫总是出去说自己是当朝皇帝的庶母,这种事情不说皇帝满不满意,很快就有人来收拾这个人,因此才说是“弱关系”。
同理的,李治当李世民还在世的时候,他与武则天,正属于这种“弱关系”,虽然武则天明面上没资格说她是李治的“庶母”,但在伦理上,就的确是。
暂且不讨论尽孝与否,最起码的关系界限要保持。
比如三国时期的曹丕,他就做过一件很极端的事情:把曹操的小妾全部收入后宫(曹操当时没称帝,因此只有妾,没有妃嫔),这件事就被曹丕的母亲卞太后看到了:
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及帝病困,卞后出看疾。太后入户,见直侍并是昔日所爱者。
卞太后看到这些莺莺燕燕,又或是半老的徐娘,她立马就认出来是曹操在世时的旧爱,于是他问曹丕,这些人是什么时候被他带到他的后宫里来的?
曹丕没有丝毫不好意思,回答到,在曹操去世的时候,他就已经把她们全部带了过来,卞太后十分无奈,而后说了一句很狠毒的话:
太后问:“何时来邪?”云:“正伏魄时过”。因不复前儿叹曰:“狗鼠不食汝余,死故因尔!”
她说曹丕这样的人以后死了,遗体连狗和老鼠都不会去吃,而且曹丕迟早因为这种有悖伦理的事情死掉,这些话说出来可以说非常狠毒了,之所以卞太后要这样说,那还是因为曹丕做得太过分了,并不是正常人能做出来的事情。
因此当李世民病重卧榻,李治时不时进宫服侍,作为掌管皇帝起居的才人武则天在一旁伺候着,在这种场景下,李治竟然和武则天渐生情愫,还当着李世民的面,这不是违背纲常是什么?
时上在东宫,因入侍,悦之。
李治和武则天的婚姻被诟病的最大根源,也是因为李世民还没死,而李治和武则天却在病重的皇帝面前产生了感情,这种事情,甭说汉文化接受不了,游牧文化也是接受不了的。
为什么李治敢纳武则天进后宫?
贞观二十三年,李世民驾崩,根据隋唐的后宫“嫔御”惯例,那些没有子嗣的“嫔御”之人都要出家当尼姑,以这种出家的方式过一生,而武则天,也是其中一员。
太宗崩,随嫔御之例出家,为尼感业寺。
在李世民最后的那段时光,李治和武则天偷摸着互生情愫后,两人就鲜有交集了,李治当皇帝去了,武则天当尼姑去了。
可在李治心里,这段感情挥之不去,都说禁忌反而是毒药,李治中毒很深,加上他的原配王氏不能生育,性格强势,李治除了情感上的欲望以外,也有着很深层次的考量,在李世民去世的一年忌日后,李治和王皇后来到“感业寺”上香:
上因忌日行香,见之。武氏泣,上亦潸然。
命运中不允许在一起的两个人遇见了,互相哭泣,而王皇后则做出一个决定,她为了缓和与李治的关系,并且淡化她不能生育的这个弊端,她提出可以让李治把武则天带回宫中。
其实王皇后的这个决定很不讲常理的,也没有道理可循,如果说李家本身有鲜卑血脉,不抵触,那么土生土长的中原贵族王氏,怎么可能坦然接受呢?
但一切要为现实开路,王皇后也好,李治也好,他们敢做这个决定,都是因为他们掌控着话语权和舆论,在各自都有打算的情况下,这个决定就被推动并落实了。
那么那武则天进宫,李治的动机有三:
一、的确是很喜欢,并且还是禁忌的情感,李治狂喜。
二、武则天出家后根基薄弱,近乎于无,李治可以用她来制衡后宫权力。
三、重中之重,李治想用武则天来挣脱顾命大臣长孙无忌的束缚。
唯有非礼之人,才敢行非礼之事,武则天挣脱感业寺之后,摇身一变,成为了李治的后宫。
那么当时有没有人反对呢?
其实是有很相当一部分人反对的,因为传出去太难听了,李世民还在世时对突厥的“收继婚制”(游牧民族继承父亲小妾的行为)百般鄙夷,这下可好,李治自己就干上了这件事。
可大家只有舆论的资格,没有干涉的资格,加上王皇后当时的确不能生育,李治看起来也是有点可怜的,这件事情才被翻篇了。
而武则天最是争气,她进宫后,立即爬升自己的地位,给李治生孩子,在怀孕期间,还让自己的姐姐来侍奉李治,把以前那一套“陪嫁”玩得出神入化,其实李治和武则天的结合,值得被诟病的地方还很多,那些被诟病的,只是一小部分罢了。
生下了孩子后,武则天迅速开始了“反击”,李治通过“废王立武”,摆脱原配王皇后,也挣脱舅舅长孙无忌的控制,而废王立武事件,也才是这段婚姻的“道德”指责大爆发。
为什么大爆发?
因为李治疯了,要把庶母立为皇后。
可这个时候因为权力斗争,一切秩序都崩溃了,李勣的最终站队,让李治赢了长孙无忌等人,武则天正式被立为皇后,这件事情就跟武则天后来登基一样那么荒唐,总让人觉得,为什么没人有去“阻止”他们?肆意乱来。
这种纷乱的背后,实际上是一段段利益关系的结合,武则天当皇后是如此,武则天后来当皇帝更是如此。
当时朝堂中胡人(游牧民族)也不少,站在他们的角度,李治这样做并不是不能理解,当然他们也很震惊李治的做法,因为即便是收继婚制,也规定了不允许将“庶母”立为正妻,所以李治这个做法,乃是独创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既然都是第一个做这个事情的人了,李治哪里还怕那么多指责呢。
“烝婚制”能为李治开脱吗?
关于唐高宗娶武则天这回事,后世人总认为是有先例和法理支撑的,比如在周代时,“烝婚制”在上层社会就很流行,而且没有任何的道德负担,人人习以为常,所谓“烝婚”,就是指儿子在父亲去世后,将庶母再次纳妾(娶妻)。
著名的事件就有卫宣公纳了自己“庶母”夷姜进入后宫,并且生下了孩子,后来立为太子,史称太子伋。
十八年,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
这件事情跟后世的李治是很像的,但两者区别在于,卫宣公做这件事情的时候,的确没人指责他,不仅没人指责,在后来,卫宣公做这件事还成为了“潮流”,烝婚制在上层和流行,光是《左传》所记载的,就有六件之多。
若果是按照烝婚制的标准来衡量社会的话,李治的行为自然是没问题的。
但可惜的是,烝婚制的背景是“奴隶社会”,具有很明确的奴隶色彩,当秦始皇建立了秦朝后,这套烝婚制就已经被唾弃了,直到汉代时,还一度被视为“败坏道德”的代表,比如司马迁在《史记》中就写到他对收继婚制的看法:
“匈奴之俗,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
司马迁的看法,意味着在西汉时期,社会的主流思想就是指责“烝婚制”了,以前烝婚还不是道德问题,但在汉代,就是十足的道德问题,所以司马迁才说匈奴的“收继婚制”是乱。
之所以周代时烝婚制没有被上层社会排斥,根本原因是那时候仍处于“奴隶制社会”,人权低下,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议论贵族,其次,奴隶制社会中存在着的很多事,比烝婚制都还要夸张,相比之下,烝婚制反而显得正常了。
烝婚制在封建社会到来之后的消失,正体现了中国古代新礼法的全面普及,在以前,礼法这种东西只是存在于上层社会,大量的底层百姓都是没有资格进入“礼法”所阐述的范围内的、而汉的以“孝”立国,不仅是为了约束统治者阶级自身做好道德,也有教化国人的意义。
在《通志》中还对此有所描述:
“党项羌......妻其庶母及伯庶母、兄嫂、弟妇,淫秽烝报,诸夷中尤甚。”
所以李治娶武则天这件事情的性质,在同时代所对应的只能是还存在着收继婚制的游牧民族,而游牧民族的文化氛围一直被中原王朝视为“落后”、“不堪”,因此说李治和武则天的婚姻本身就是败坏人伦,并不为过。
总结:
李治和武则天的婚姻造成的最坏后果不是名声的受损,而是李治在过度出让权力的时候,导致武则天一步步侵吞了大唐的权力,后来逼得李治不得不接受“二圣”同朝的局面,李治也是自古以来鲜有还活着的时候,就被后宫架空的皇帝。
一部分人出于对“则天大皇帝”的敬畏,并不觉得两人的婚姻不合法,这是因为对权力的崇拜掩盖了道德的缺失。
而又有一部分人因为武则天作为女性却敢篡位称帝,对其行为十分不满,因此指责李治和武则天婚姻的不合法性、非道德性。
客观来讲,在封建时代,李治即便是这样做了,也没人能够真正地伤害到他,顶多是在嘴上念叨几句,所以道德问题,一直被视为“最严重的问题,也是最轻微的问题”,只要被议论者毫不在意,那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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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1 0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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