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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1月14日电 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网约车司机……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他们为稳定和扩大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测算,四川现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370万人,他们的劳动权益需得到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取得初步成效。但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四川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键介绍,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仍然存在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劳动关系界定难,社会保障不足,维权渠道不够通畅,职业归属感较弱、满意度不高等情况。
十三届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键。四川省总工会供图
“通过调查发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占79.2%、10小时以上的占41.8%。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和相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5.6%,签订民事协议的占25.5%,什么都没签订的占28.9%。” “他们的劳动权益维护保障任重道远、意义重大!”周键说。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周键提交了《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聚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的建议》。内容包括:
建议加大党工共建力度。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普遍建立基层党组织,加快推进组建新就业形态行业党委,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支持和带动新就业形态工会建设,最大限度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建议推动落实企业责任。积极探索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办法、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清单、工时规范制度、劳动定额标准等,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保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平台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提高各项收费标准、规则和抽成比例的公开透明度。
建议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平台企业开放从业人员就业数据,纳入政务服务大数据平台统一管理。健全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督促平台企业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规则时,充分履行协商民主程序,广泛听取劳动者意见诉求,保障劳动者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赵祖乐、郭莹、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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