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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北京晚报
提前半年就预订了三亚一家民宿,可临行前一周订单却被取消了。个中原因竟是房东回来过年,占了客人预订的房间。
半年前,袁先生通过网络平台预订了亚龙湾的一套民宿。入住时间为今年1月23日至1月27日,每晚182.4元,总房费729.6元。然而,1月中旬,他发现订单被取消了。
“房东事先也没和我商量。当时临近春节,民宿每晚的价格都涨到千元了,而且大多都订满了……”出行计划被打乱,袁先生赶紧和平台客服联系,询问退订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没想到,房东给出的理由是,自己要回去住,没有房子了,就退了袁先生订的房。为此,可以赔偿150元的优惠券。然而,袁先生并不接受。
几经沟通,平台客服让袁先生提供预订三亚同时段房源的消费凭证,可以给予之前预订的民宿首晚房费的3倍赔偿,也就是547.2元。如果没有预订房源,则只能赔偿150元。对此,袁先生表示非常不满,毕竟赔偿的金额远不及造成的损失。
记者了解到,春节前后,与袁先生有类似的情况远不止一例,且涉及国内多个旅游目的地的酒店。有人早早预订了西双版纳的酒店,却在节前三天才被平台告知酒店房间爆满,无法入住;也有人提前预订了丽江的客栈,但在入住前被商家告知民宿客房“超卖”,而春节住宿价格大涨令游客无房可住……提前订的酒店却被临时退单,已经成为一种现象。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认为,用户预订成功后,就和民宿商家形成了合同关系,商家应该依约履行,非不可抗力等因素,商家不得擅自解除,否则就构成违约,应退还房费并承担用户因此造成的损失。而平台应优化改善退订规则,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平台和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无诚信商家的监管,这样才有利于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报记者 褚英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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