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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与老子同处春秋末期,这是一个动荡与变革的年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旧的政治格局、社会制度、经济关系、生活方式和传统观念,都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裂变。面对纷繁与变迁的现实,作为儒家创始人的孔子和作为道家创始人的老子,以他们富有个性的思想回应了时代的挑战。
孔子崇尚周礼,曾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注:《论语?八佾》。)他以继承与维护周礼为己任,因而对春秋以来的社会变革颇为不满,希望通过“克己复礼”来匡正社会风气,恢复昔日的社会等级制度。就消费观而言,孔子主张贵贱有序,贫富有差,消费有别。并提出了礼制规范、仁义约束和宁俭三原则。
礼制规范体现了传统的宗法贵族等级制度对社会消费的等级要求,亦是孔子所追求的理想的社会消费格局。道德约束更具有孔子的个人色彩,亦反映了儒家消费观的主要倾向。道德约束的提出与春秋末期“礼崩乐坏”,礼制规范所具有的外在强制逐渐失去作用的状况相联系的。孔子一方面继续宣扬传统的礼制规范;另一方面积极倡导仁义约束,并寄希望于以个人的道德追求来自觉规范自身的消费行为,进而恢复传统的等级消费秩序。宁俭准则的提出,既体现了道德约束的要求,也反映了孔子认为可以通过对传统消费行为的适当调节,即“损益”,来增强其在新环境下的适应性和生命力。
老子尊道贵德,崇尚自然。认为春秋以来的社会变革不过是诸侯之间的争强斗胜。而经济发展,文明进步更多的是物欲横流,奢侈成风,人心迷失。远不及上古时代社会安定,民风淳朴,身心和谐。因而,提倡返朴归真,无为而治。就消费观而言,老子主张遵循“道”的法则,清心寡欲,俭朴自持。并提出了法自然、不欲和知足的三原则。
法自然是老子消费思想的核心。老子认为万物无为自化,生生不息,体现了“道”的精神。人应该取法自然,无为处世,不为物惑,去奢从俭。反之,只会导致人心迷失和社会混乱。从而以法自然否定人对于物质与文化生活的追求以及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把人生的价值归之于身心和谐,把消费的作用定位在维持生存的需要上。从而以人的回归自然来消除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其不欲、知足原则是从法自然出发,要求以心理上的不欲和观念上的知足来抑制、取代人的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对人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进行具体规范,使无为消费切实可行。
对于春秋末期以来的社会变革,孔子主张“克己复礼为仁”,老子主张“道法自然”。多着眼于社会变革所带来的某些负面影响,都采取了向后看的态度。从这一点上讲实不足取。但这并不影响这两位哲人对人生与社会问题的深入思考,更不影响他们所创立的儒家、道家学说的巨大认识价值和鲜明的思想特色。就消费观来说,虽取向不同,旨趣各异,孔子和老子都不同程度地主张黜奢崇俭,其矛头所向主要是统治者的骄奢淫逸。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注:《论语?学而》。)老子曰:“人之饥也,以其取食税之多也,是以饥。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之有以为也,是以不治”。(注:《老子》第七十五章。)认为若不加节制必影响国计民生。其黜奢崇俭正是以此为出发点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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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18 0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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