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社会

约定的管辖法院,为何不受理案件?

类别:社会 发布时间:2023-09-07 01:14:00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西宁晚报

约定的管辖法院,为何不受理案件?

本期法官

赵文生

现任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李先生与河北省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车合同》及《租车单》,约定将车牌号为冀××××××的商务车租赁给李先生使用,租期四个月,每日租金400元。租赁到期后,因李先生欠付租金,汽车租赁公司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我市城北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裁判结果

河北省的该汽车租赁公司与李先生之间系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该公司与李先生在《租车合同》中第7.2条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认可向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租赁公司与李先生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但是该选择的法院必须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但是,本案中,租赁公司与李先生住所地均不在我市城北辖区,案涉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亦不在城北辖区,故河北省该汽车租赁公司与李先生的约定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城北法院对本案不享有管辖权,立案时裁定不予受理。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作为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但是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与案件存在实际联系,否则该约定将会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本案的当事人均在外地,合同的签订、履行及案涉车辆亦在外地,当事人表示,案涉的《租车合同》是在网上查找的,直接下载后未进行仔细修改就签订了,所以合同上约定的产生纠纷时由我市城北区法院管辖一节也未进行修改。纠纷产生后,当事人针对本案向河北省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河北当地法院却以合同中已经约定了管辖法院为由对案件不予立案。当事人又根据约定管辖向城北区法院提起诉讼,城北法院在查明情况后认为该约定管辖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向当事人出具了不予受理裁定书。

法官提醒大家,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但是针对一些特殊的案件,因为法律有例外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约定管辖法院的。实践中比较常见的不能约定管辖的案件,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这几种案件都是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实践中,针对法律允许可以约定管辖的案件,一定要约定与案件存在实际联系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如要在网上查找合同模板,切记要更改相应的约定管辖法院,而针对专属管辖的案件,则没有必要再约定管辖。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9-07 06: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的租车款,云南某某科技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向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审查云南某某科技公司与李某之间系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云南某某科技公司与李某在租车合同中约定:因履行
2023-07-11 03:03:00
...”)达成口头协议,由建材经营部给建设公司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某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运送砂石料,其间,建设公司拖欠建材经营部货款共计10万元。建材经营部多次催讨,但建设
2023-08-21 04:04:00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还款义务如何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本文转自:西宁晚报本期法官 刘尧城北区人民法院大堡子法庭三级法官。案情简介:2010年张某因承包工程从贾某处租赁设备,双方签订《租赁协议》约定设备的单价、租期等。张某支付部分租赁
2024-04-23 00:24:00
没有结果的爱,彩礼能否退还
...求她返还彩礼和金饰的13万元费用。案件审理中,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李妍试图调解双方纠纷,但小江和小林都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他们已然失去了修复感情的
2023-04-25 04:05:00
...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苏某名下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的房屋一套,租赁期限自2023年4月起至2024年4月止
2024-04-09 01:17:00
主合同与从合同管辖权约定不一致,怎么办?(律师信箱)
...刘先生:您好!参考相关规定,贵行与借款方、担保方的案件需各按合同约定,由相应单位(机构)分别管辖。贵行不可以在中国境内同时起诉两公司。具体解释如下:●借款合同纠纷在某国国际仲
2023-10-09 04:23:00
川渝两地高院签署《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高院和四川高院云签署《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建工解答》)。《建工解答》是两地高院共同制定的首个统一法律适用的审判业务文件,是两地高院贯彻
2022-12-28 20:29:00
...道人民网西宁1月12日电 (陈晶、范生栋)本网从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公布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名单
2023-01-12 19:01:00
北京大兴法院发布购房“避雷”指南
...12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近年来审理的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基本情况以及针对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推出的工作
2023-10-13 14:31:00
更多关于社会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