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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云南政协报
省教育厅采纳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
规范管理艺术类培训市场
■本报记者巩雅菲
随着二孩、三孩政策的开放,艺术类培训机构市场规模保持着快速增长的趋势。然而省政协委员王诗莹调研发现,现有艺术类培训行业存在的政府监管层面的职责不清晰与规定不统一、企业法人层面的功利性与利益化严重、师资层面的稳定性及专业性的匮乏、学生层面的报考盲目性、课程随意性与速成性等问题依然突出。
在今年省两会期间,王诗莹提交了《对规范艺术类培训行业市场行为的提案》。提案建议,要将艺术教育从素质教育、应试教育中独立出来,结合云南教育资源的特点,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愉悦的艺术氛围,提高学生的兴趣爱好。
提案建议,要转变艺术类培训的观念,去除或减少其在现行教育体制中的工具化和功利性倾向,让艺术类培训真正服务于追求自身审美意识提高的受众,真正实现艺术教育的作用。同时,将艺术教育与地方优势相结合,融合少数民族文化和外国文化,提高学生的接受度,让更多的学生接纳并产生兴趣。
该件提案交由省教育厅办理。日前,省教育厅就提案进行了答复。
答复称,省教育厅将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同时,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推广优秀校园美育文化,传播典型经验做法,普及美育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针对提案中所提的“完善艺术类培训行业制度”的建议,答复称,省教育厅严格规范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市场行为,对艺术类培训机构设立条件、举办者、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与章程、从业人员、注册资金与收费标准、场地设施、培训内容、申请材料、审核登记等进行明确规范,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同时,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印发了《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直以来,省教育厅非常重视校园艺术教育,创新校园艺术教育形式,认真组织全省三年一届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每年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品牌项目和活动。”答复称,省教育厅将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大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等美育教师补充力度,不断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文化艺术实践活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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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29 15: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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