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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重庆日报
盗掘长江流域古墓葬 5个“摸金兄弟”被判刑
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年来重庆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500余件
本报讯 (记者 黄乔 实习生 张颖)2月27日,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市高法院召开“重庆法院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 积极助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新闻发布会。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一犯罪团伙盗掘长江流域古墓葬,5个“摸金兄弟”被判刑。
2021年8月初,石某良、江某强盗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黔江官陵墓群组成部分的黔江区濯水镇蒲花冉土司夫人古墓葬。2021年8月中旬,石某良、江某强、廖某祥、杨某学、伍某冬在青龙湖公园明蜀王陵墓附近挖掘盗洞,盗洞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蜀成王陵保护范围内。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对主犯石某良以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对其他主犯、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
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加强长江流域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长江流域优秀特色文化。本案所涉被盗墓葬明蜀王陵和官陵墓群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文化遗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对石某良等人依法从严惩处,彰显了人民法院加强长江流域文化遗产保护的坚强决心,对于传承保护历史文化、提高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等具有积极引导作用。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两年来,重庆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500余件。其中,严厉打击流域污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共审结涉破坏长江生态犯罪案件1100余件,209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重庆法院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要求,出台10条意见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和13条意见加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据统计,长江保护法实施后,累计在长江、嘉陵江等流域增殖放流鱼苗超过400万尾,异地补植树木超过100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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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8 0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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