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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游仪
据合肥市医保局消息,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合肥市医疗保障局细化明确了具体报销结算办法。
保障对象
全市所有参保人员。
保障时间及待遇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期间,参保人员在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和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纳入门诊救治保障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新冠感染门诊救治取消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全市范围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均全部临时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
扫码查看具体名单
报销结算办法
(一)本地报销结算。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感染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报销结算。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3日8时期间产生的新冠感染门诊医疗费用未在医疗机构进行联网报销结算的,可在 2023年1月3日8:00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年度结转停机恢复运行后,前往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补结算。
(二)异地报销结算。对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不能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凭门诊病历及相关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地址、电话
1.政务区
地址:政务环路88号社保中心三楼
电话:0551-63536030
2.庐阳区
地址:金寨路360号三楼(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叉口)
电话:0551-62881657
3.蜀山区
地址:蜀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望江西路279号)
电话:0551-65120367
4.包河区
地址:滨湖世纪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天山支路与长沙路交口)
电话:0551-62976032
5.新站高新区
地址:新站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1楼(兴淮西路99号)
电话:0551-62333133
6.经开区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叉口向南50米)
电话:0551-62816439
7.高新区
地址:高新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551-65322621
8.肥东县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层B区
电话:0551-67739702;67758628(居民医保);0551-67755662(职工医保)
9.肥西县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站前路与乐平路交口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电话:0551-62578812,0551-62578718,0551-68843507(居民医保);0551-68899725(职工医保)
10.长丰县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南段
电话:0551-66674278(居民医保);0551-66673120(职工医保)
11.庐江县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明北路25号
电话:0551-82567075;0551-82567076;0551-87331100(居民医保)0551-87336658;0551-87395090(职工医保)
12.巢湖市
地址:巢湖市安成路与东塘路交叉口汇豪天下南区1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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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31 20: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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