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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万物复苏,野生动物、鸟类活动频繁,一些人为了追求“美味”,竟然以身试法。近日,余江警方连续破获4起非法狩猎案,抓获嫌疑人5人。
2月15日下午,锦江镇联盟村丁家某山脚下,巡逻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两名男子见势不妙,夺路而逃,其中一人被抓,另外一人钻入山林侥幸逃脱。现场查获被猎杀的斑鸠12只,野鸭1只。
经查,男子姓熊,逃走同伙姓胡,两人均余江区锦江镇人。2月16日,嫌疑人胡某到锦江派出所投案自首。
几乎与此同时,警方还破获了其他3起非法狩猎案件。
2月15日上午,黄庄乡村民罗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据罗某交代,2021年他从网购平台上购买了电子报警器,然后与家里的铁制捕兽夹组装成电子捕兽夹,在黄庄乡周边山林捕猎野生动物,先后捕获过野生兔子、野生麂子、小野猪、黄鼠狼等多种野生动物。
2月15日,马荃镇村民吴某、姜某也因涉嫌非法狩猎落网。
嫌疑人吴某,2018年底在街上购买了5个铁制捕兽夹,然后网购了5个配套警报器制成电子捕兽夹,开始在马荃镇松山村附近山林中非法狩猎。
嫌疑人姜某,2022年底花费700元网购了捕兽夹、钢丝绳和夹子警报器等捕猎设备,在马荃镇管坊村管坊水库附近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目前,5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刑法》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此类案件,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发现非法猎捕或收售野生动物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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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17 23: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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