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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上升。为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坚决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武汉市洪山区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分析研判的辖区重点区域、路段、时段,科学分配警力,严密部署勤务,形成严防、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2月8日23时许,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三中队民警在烽火路沿线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不动。该车的异常行为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于是迅速上前将驾驶员方某控制住。经检测,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我喝酒了,但没醉!真喝醉的话就动不了了……”在现场,方某虽然接受了处罚,但仍认为自己喝酒不多没有醉,并打算继续驾车回家。民警当即阻止并告知他,酒驾不是以喝了多少、有没有喝醉来判定的,只要喝了酒一律不得驾车。随后,民警责令方某联系代驾司机帮他驾车回家。
2月14日22时许,洪山区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王宇翔带队在白沙洲大道设卡查缉,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驾驶员神情慌乱疑似酒驾,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01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当晚和亲友聚餐后,一时找不到代驾,想着离家距离不远,就心存侥幸自己驾车回家了,没想到半路遇上交警被查获。随后民警对驾驶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驾照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作为驾驶员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自己、家人、朋友和公共安全,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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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16 17: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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