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新闻晨报
参与调查的市民认为,取证困难和处罚不严是治理的两大难点
“车窗抛物”屡禁不止,有何解法
制图/潘文健
烟头、纸巾、水瓶……这些东西你在开车时看见别人扔过吗?今年上海两会,有人大代表就关注到了“车窗抛物”这一问题。有代表认为,因为车窗抛物难以取证,带来不小的执法难度。
市民遇到“车窗抛物”的情况有多普遍?大家又希望政府部门从哪些方面进行治理?最近,新闻晨报·周到上海做了一次“微调查”。
|惊险:前车掉落木块砸裂后车玻璃
吴先生想起此前在高速路上碰到的一幕,仍会感到不寒而栗。
不久前,吴先生的同事驾车载上他,一起从上海出发前往外地出差,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吴先生,原本已经有些犯困,但是突如其来的一幕将他彻底惊醒。
“一块巴掌大的木板,突然就朝我眼前飞了过来。”吴先生说,当时他只看见从前车上掉落一个东西,他还没来得及看清是什么,这个东西在地上弹了2下后,就直接弹到了他眼前的车窗上,并瞬间在车窗玻璃上留下几丝裂痕。
大叫一声之后,愣了两秒,吴先生这才慢慢回过神来,回想起刚才那块木板,要不是体积较小,厚度较薄,说不准就会直接把玻璃击碎、击穿。
奈何同事车上既没有行车记录仪,当时也没想到把前车的信息记录下来,否则,吴先生说,他一定要向前车追责。
自从经历过这件事,吴先生在一段时间里心里都有些“阴影”,甚至不敢坐在副驾驶位置,他担心类似的事情再次上演,届时就不知道是什么情形了。
“我后来也买了车,只要是路程远一点,车上有人,我都会叮嘱他们千万不要往窗外扔东西。”吴先生直言,出门在外安全第一,他虽然没法保证别人不随便从车窗抛物,但是一定要让自己和车上的人不要做出这样的行为,将危害带给他人。
|问卷:仅4.8%市民未遇到车窗抛物
针对车窗抛物问题,新闻晨报·周到发布了一次“微调查”。数据显示,仅有4.8%的市民从未见过车窗抛物,甚至还有0.7%的市民承认自己扔过。
见到的车窗抛物最多是什么物品?在这个问题上,选择“纸巾”的市民最多,占41.4%,34.1%的市民选择“烟头”,12.1%的市民选择“饮料瓶”,9.5%的市民选择“瓜皮果壳”。
当被问到担心车窗抛物造成什么问题时,不少市民都同时选择了多项内容。其中,选择“影响交通安全”的市民最多,担心破坏城市安全、烟头等引起火灾的市民也不在少数。
不少市民在问卷中分享了自己遇到“车窗抛物”的经历:
“有次高速上看到扔玉米棒的,实在太吓人,给周围车辆造成安全隐患!”
“大客车上,半瓶饮料直接飞了出来!”
“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看到有阿姨一边吃瓜子,一边往窗外扔瓜子壳,瓜子壳在风中随风飘舞,洋洋洒洒,满地都是。”
“公交车上,靠窗座位的乘客把擦鼻涕纸巾扔出窗外,再关窗。动作一气呵成。”
“车窗抛出来烟头,把我衣服烫了个洞。”
……
还有些接受问卷调查的市民认为,“车窗吐痰”也是常见的现象。有市民在问卷中表示:“有些驾驶员打开车窗,直接吐痰。正好在旁边经过,一口痰吐在我衣服上,驾驶员素质真差,关了车窗,任凭你怎么说,他坐在里面当没听见,后来索性开走了,真是无语。”
参与调查的市民还认为,取证困难和处罚不严,是车窗抛物现象治理的两大难点。
针对“取证困难”,有参与问卷调查的市民留言表示:
“加强路口探头的运用,像抓交通违规一样记录车窗抛物行为。”
“路上监控拍照举证,后车行车记录仪取证举报。”
还有市民留言表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创新处罚形式:
“路边探头抓拍到,并处罚款扣分等。”
“先经济罚款,再通报工作单位。”
“再碰到这样的车窗抛物,拍下车牌号,进学习班,培训半年,或者扣分,总要让人有点压力,否则记不住。”
“查到车窗抛物司机,安排进行路边垃圾公益清理。”
“建议像交通违法举报一样,鼓励市民拍照举报有奖。”
“叫他(抛物者)去执勤直到抓到下一个人为止。”
……
还有一些市民认为,应当通过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和乘客的个人素质:
“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议,应该将车窗抛物纳入诚信体系之类的,来评价这个人的素质。”
“考驾照期间就要针对车窗抛物培训教育。”
一些市民则觉得,对于出租车、公交车这类营运车辆,也要考虑车上乘客扔垃圾的需求:“车上没垃圾桶,除了抛出窗外就只能扔车厢地上了,车上能否备些小垃圾袋?”
也有一些市民认为:“应该针对车窗抛物,出台具体条例,严格执行。”
|交警:持续强化整治力度与宣传力度
近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围绕如何治理车窗抛物的难题,警方将继续强化现场与非现场两方面的执法管理,一方面提高民警在执勤中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发现意识,严格纠处,另一方面继续依托科技赋能,不断提升非现场执法查处效能。
“车窗抛物不仅需要加大整治力度,我们也会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建立良好的文明习惯。”相关部门人员表示。
“线上举报的数量比现场执法数量多。”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市民通过提交视频材料,即可在上海交警App上举报相关的车窗抛物线索,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抛撒物品的是乘车人还是驾驶人,上海的处罚力度也有所不同,如果是驾驶员向车窗外抛洒物品,执法人员会对其罚款200元,而乘车人抛物,则是罚款50元。
该业内人士还提到,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少难点。
其一,抛物行为具备随机性。车窗抛物不像“闯红灯”,可以在固定的地点、时间对司机的违法行为查处,而抛物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对现场执法而言有一点难度;
其二,抛物行为具备瞬时性。当驾驶员或乘客向车窗外抛物时,不管是记录,还是拦截执法,都存在一定“盲点”。
|代表:将部分道德规范变为法律规范
“车窗抛物”屡禁不止的现象,引起了市人大代表、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柯丁的关注。他在调研过程中,从市绿化市容局得知,“车窗抛物”是高架道路、中心城区重要道路垃圾的主要来源,不仅污染了道路环境,还增加了道路安全隐患,对城市保洁人员的影响也不容小觑,“据了解,近年来出现的环卫工人被撞事件,超过三成是由车窗抛物所致。”
在朱柯丁看来,当前在“车窗抛物”的治理上,存在取证困难、法律条文与道德要求没有形成合力的痛点。“抛物的行为本身是一瞬间完成的,那么这个物品落在地上以后,可能也很难去追踪究竟是哪一辆车或者是哪个行人去抛的。”
朱柯丁认为,从已经查处的“车窗抛物”案例中来看,多为市民举报且附带视频、图片等证据,交警部门再根据证据进行核实查证,因此,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处罚就很难进行下去。此外,目前对于“车窗抛物”的处罚偏轻,导致违法成本过低。
对于“车窗抛物”的治理痛点,今年上海两会,朱柯丁提交了一份《关于严格查处、整治“车窗抛物”行为的建议》。
他建议,进一步加强利用电子监控探头,多措并举严查“车窗抛物”行为,“公安部门还可以与市绿化市容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启‘车窗抛物’行政处罚模式,多角度进行路面监督。并且,鼓励市民针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提供照片视频证据,并加大监督奖励。”
同时,朱柯丁建议,坚持“德法并举”,除了通过加强教育提升内在的道德感和自律意识之外,还要依靠法律的外在监督作用。他认为,交警、城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可以针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结合新加坡等国的做法,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将部分道德规范变为法律规范,制定相应条例,完善检查监督、投诉举报、教育指导、奖励惩戒等文明行为促进机制,建立起宽严并济、层级递进的处罚条款,处罚标准要避免自我裁量和定夺,进一步发挥法律法规的惩戒和预防功能,从而起到约束行为的作用。
此外他还建议:“政府部门之间、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应该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建立起有关市民文明行为的大数据平台,并进一步发挥市民行为大数据评估机制,跟踪记录好各类文明及不文明行为,逐步推动市民文明行为大数据与个人信用等信息平台相关联,以此来规范市民个人文明行为。”
晨报记者 姚沁艺 陈 泉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1-26 05: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