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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泉州晚报
高速交警查处“奇葩”案例
弹出烟头烧了自家车
黑色小车驾驶员将车开到前方摇下车窗“竖中指”
俗话说“安全无小事”,但总有些驾驶人犯糊涂,在高速公路上做出一些“奇葩”又危险的行为。昨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几起案例。
□融媒体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陈旖旎 吴超楠 文/图
“路怒症”不可取 司机竖中指被教育
21日15时许,在沈海高速朴里服务区附近路段,一辆黑色小车驾驶员因被王某超车,竟将车开到前方摇下车窗,伸出手对其“竖中指”后驾车驶离。
王某将黑色小轿车驾驶员的行为举报至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很快确定了违法车辆,并联系到黑色小车的驾驶员郭某。
据郭某陈述,他当时开车行驶在第一车道,急着要去惠安办事,其间王某突然驾驶白色小车从第二车道变道至第一车道,阻碍了他加速,他一气之下对王某做出了不文明行为。
随后,民警对他进行了教育。
交警提醒:“路怒症”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驾车行驶在路上,需要每一位驾驶人时刻保持冷静和克制,拒绝鲁莽驾驶和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和维护。
不文明乘车
烧了车还被查处
21日17时1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接到过路司机报警:沈海高速水头路段一辆皮卡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上冒出火苗,两个人在旁忙得团团转。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一组人在车辆后方布控警示,确保过往车辆安全。另一组人将皮卡车随车人员带至护栏外安全地带,并立即进行灭火。好在,火势很快被扑灭。
据皮卡车驾驶员李某称,其驾车从晋江南到泉州西送货。返程途中,随车的同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出窗外,恰好被风吹到车后斗,点燃了里面的纸皮,当时两人并未察觉。待两人闻到烟味后,才发现车后斗着火,他随即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同事则将着火的纸皮拿到护栏外,试图用脚踩灭。谁知,车上剩下的纸皮也着火,两人又连忙把剩下的纸皮转移至护栏外。
民警当即指出驾驶员随意向车窗外丢弃物品行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并对其实施高速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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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7 1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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