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12月15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新修订的《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在单位和个人如何合法合规取用地下水资源方面做出规定:地表水能够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的,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确需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应当满足当地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的要求、满足限制开采区管控要求、满足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规定。取用地下水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取用地热水和矿泉水的还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家庭生活每户月取水量不超过30立方米,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每月取水量不超过60立方米;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等特殊情形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计量设施,并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年许可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至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其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2-20 21: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