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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微信公众号“廉洁崇明”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1.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杨胜东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1月18日晚,杨胜东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撞及行人,致他人当场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杨胜东负事故全部责任。2023年8月,杨胜东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2023年11月,杨胜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崇明区庙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原二级主任科员吴贤兵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3月10日晚,吴贤兵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吴贤兵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6月,吴贤兵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3年9月,吴贤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崇明区建设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原工作人员顾徐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2月20日晚,顾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顾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1月,顾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3年3月,顾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以上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触碰纪律红线,挑战法律底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严重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不仅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伤害,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代价惨重、教训深刻。春节临近,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强化规矩意识、底线意识,切实把纪法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管党治党责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加强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和“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督促筑牢思想防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坚持系统思维、风腐同查,快查快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存在的违规吃喝、利益输送等问题,严格落实“七必查”“两严查”的要求,切实做到“五个查清”,对涉及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快处理,不断释放严的信号、营造严的氛围、传导严的压力,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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