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来源:极目新闻 夜深人静之时,微信添加那些以青春靓丽的女性照片作为头像的人为“好友”,然后就陷入了网络招嫖诈骗的陷阱……记者7月24日从溧阳法院获悉,溧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招嫖诈骗案件,被告人赵某等人被依法判刑。 赵某等人在各类社交平台上注册账号,采用青春靓丽的女性照片作为头像,配上可爱甜美的昵称,优质的“鱼饵”便批量完成。长夜漫漫,恰是鱼儿上钩的大好时间,肤白貌美的小姐姐难免让人有所心动,一些人就抱着聊聊看的想法,开始与“小姐姐”吐露心声。看到鱼儿咬钩后,赵某等人瞄准时机向客人“明码标价”,面对“性感诱惑”,少数参与聊天的男性开始头脑发热,逐步陷入赵某等人精心布置的招嫖陷阱。 受害者们来到酒店之后,赵某等人便自称“小姐姐”就在酒店楼下,但“先交钱,后收货”是“行业规矩”,个别受害者智商急剧下线,急匆匆地交了钱,而赵某等人收完钱后则趁机溜之大吉。案发后,赵某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经统计,赵某等人共作案15起,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 溧阳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赵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被告人王某、李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等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对3名被告人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当前,网络上充斥着各类信息,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的“招嫖”信息进行网络诈骗,借招嫖之名行诈骗之实,导致受害人财物损失,请人民群众在上网时注意辨别诈骗信息,时刻保持警惕,远离诈骗,同时也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7-25 14:45:06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