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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进入销售旺季。为做好全力护农、助农、惠农工作,给群众提供涉农法律服务,同时排查矛盾纠纷,日前,洮南市人民法院福顺法庭组织人员来到辖区村屯,开展以“法律服务备春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走访村屯及种子化肥等农资商店,向农户、商户宣讲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应当如何解决等问题。
随着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农村土地出租给他人耕种情况越来越多,相关的矛盾纠纷激增。工作人员耐心地与村民交谈,并以案释法,向村民阐明在出租土地前应当对承租人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知悉耕种人具体信息、是否有经济能力交纳租金等,同时细心提醒村民,在土地出租时要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协议,确保流转合同合法有效。
“我们在春耕农忙期间经常会雇人帮工,如果在雇佣期间出现人身损害,应当由谁担责?”针对村民的提问,工作人员耐心向村民做了相关司法解释: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洮南市人民法院供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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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7 12: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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