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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天山网
天山网讯 2月28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2023版)》,指南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的办理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等。
受理对象: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申请—受理—办结
办理方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新疆政务服务网、新疆医保服务平台(网厅、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异地就医备案满6个月可办理变更或取消备案业务。
业务电话:0991-12345 0991-4820929
0991-8800981(异地就医)
线上地址:新疆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xinjiang.gov.cn/
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https://fuwu.xjylbz.cn/#/Index
线下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3楼 L23-L2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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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3-02 00: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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