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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检察长余力(左三)在湖北武汉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围绕中山市委中心工作,真诚真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感谢你们在打击涉企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近日,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害企业负责人专程来我院表达谢意。
该案时间跨度长,又涉及跨省异地管辖。被告人牛某在签订合同时,既没有实物储备,也没有稳定的货源,仅有少量通过口罩贩子在市场上高价零星收购的口罩。利用企业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牛某虚构货源骗取被害企业预付款1500万元,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听取案情汇报后,鉴于该案疑难复杂且影响重大,我决定主办该案。办案组认真查阅案卷,主动听取被害企业意见,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2023年4月14日,我带队远赴千里之外的湖北省武汉市出庭支持公诉。同时,我们坚持高质效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耐心释法说理,帮助被告人分析利弊,促使其退赔了被害公司部分损失。
2023年6月15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牛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企业人民币1397.8万元。牛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我第一时间带领办案团队到被害企业回访问需。被害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基本情况和面临的经营困难,恳请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企业追回全部损失。
回到院里,我立即联系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召开牛某合同诈骗案追赃工作协调会,贯彻落实最高检“将追赃挽损工作贯彻司法办案工作始终”的要求,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企业合法权益。同时,我们精准把握企业发展需要,通过强化检警协作回应企业司法诉求,力争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前不久,我们又为被害企业追回一批赃款,涉案其他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企业发展的信心基石。近年来,我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具体举措,取得良好成效,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办理的聂某等6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我们明显感到你们办案越来越人性化,服务越来越贴心了。专业化的服务企业检察官团队经常来走访,嘘寒问暖、献计献策。有检察机关护航,我们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被害企业负责人说。
(整理/本报通讯员邓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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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31 09: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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