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关于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的参考案例,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入选。
案情显示,2025年3月起,被告柴某前借助被告温某国实名注册的抖音账号“柴怼怼”在网络社交媒体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多个平台,不断发布涉及胖东来盈利模式、产品质量、企业商誉、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来个人名誉的视频,恶意抹黑诋毁,并借机吸粉引流带货。“柴怼怼”多次在视频中发表指向于某来的虚假负面言论,对其实施侮辱、谩骂、诽谤行为。针对“柴怼怼”不当言论,于某来亦通过网络账号发声回应,双方论战即刻冲上热搜。
2025年4月25日,许昌胖东来公司、于某来以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为由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柴某前、温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武汉某柴氏珠宝有限公司、温某国等四被告删除侵权视频、书面致歉并在视频账号发布、赔偿各项损失600万元。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构成侵权,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视频、发布致歉声明并在视频账号发布,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60万元。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案一审判决生效。
“本案是依法规制网络‘黑嘴’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商誉和企业家个人尊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最高法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近年来,一些针对企业和企业创始人的网络谣言不断出现。发布者超出法律容忍度和正当商业评价的范畴,通过制造话题、炒作热点、吸引流量并从中获利,成为企业“维权之痛、承压之重、发展之困”。
最高法表示,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网络环境也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既厘清舆论监督与恶意侵权、正当批评与商业诋毁的界限,判令责任主体承担商业诋毁、名誉侵权责任,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聚焦网络侵权形态,向自媒体平台发送行为保全禁令,压实网络平台谣言治理责任,取得了“网络黑嘴必规制、侵权损害需担责、企业商誉受保护”的良好效果。
另外,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25年,各地法院大力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311.42亿元。 澎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唐港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6-02-05 11: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