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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熊良雁 董星星
实习生殷小曼
被执行人以身体不适为由,拒不配合法院腾退房屋。8月1日上午,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执行局在开展一起强制腾退房屋行动中,面对声称“病得严重,无法行走”的被执行人刘某,执行干警拨打“120”,请来了医护人员现场为其检查身体。在初步检查被执行人身体无碍后,协助医护人员利用担架将被执行人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在将涉案房屋内的人员全部清退后,经过近9个小时的清点、打包、搬运,顺利将涉案房屋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刘某、余某与陈先生是亲戚关系,2018年12月,刘某、余某因承接工程需资金周转,向陈先生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还款期限等事项。然而,到了约定还款日期,刘某、余某拒不还款。陈先生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刘某、余某诉至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余某偿还陈先生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因刘某、余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拍卖余某名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后因无人竞买而流拍。陈先生向法院申请以房抵债,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将涉案房屋过户登记至申请执行人陈先生名下。
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后,执行干警多次与余某沟通,前往现场协调,并将安置费发还给余某指定的人员,要求余某与同住人员刘某限期搬离涉案房屋,同时告知其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然而,两名被执行人对此无动于衷,拒不腾退。因涉案房产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协调,取得该院的大力支持。
8月1日早上6时20分,武汉市新洲区法院出动30余名执行干警和法警、6辆警车,前往涉案房屋开展强制腾退行动,并邀请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公证人员见证执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派员协助。
腾退现场,执行干警再次向刘某释法说理,希望其能够主动配合法院工作。然而,刘某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并声称自己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行走,甚至以自己的身体状况威胁现场工作人员。
见此情景,执行干警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来医护人员现场看诊。在进行血压、心率等项目检测后,医护人员告知被执行人身体状况并无异常。
考虑到刘某身体情况特殊,为防止意外发生,执行干警协助医护人员利用担架,将刘某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安排2名法警陪同。经医院全面检查,刘某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
在将涉案房屋内的人员全部清退后,腾退行动顺利展开。经过近9个小时的努力,屋内物品全部清点、打包,并搬运至指定地点。
房屋腾退完毕后,执行干警将涉案房屋当场依法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陈先生。(文中均为化姓)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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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03 11: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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