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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刘瑞琼 王奥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大家耳熟能详,但是架不住侥幸心理作祟。近期,城阳交警查获多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侥幸”惹的祸。
11月8日,棘洪滩中队在锦盛四路组织午查。14时许,一辆白色SUV由南向北驶至检查点时,驾驶员突然驾车掉头想要逃避检查,民警发现后立即将其拦截,并让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一开始拒绝下车,在民警教育劝说下车接受检测。经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为3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岳某某讲,中午在工地和同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酒足饭饱后有点打盹,于是就要回宿舍休息一下,想着宿舍离工地也不远,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便驾车往宿舍行驶,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管部门对驾驶员岳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11月10日晚,惜福镇中队在王沙路正阳东路路口开展夜查行动。22时50分许,一辆黑色小客车沿王沙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夜查点。民警检查时闻到其身上散发酒味,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显示结果为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按照规定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
经民警了解得知,驾驶员李某某晚上喝了两瓶啤酒,觉得这么晚了不会有交警查车,便开车载着家人回家,结果路上被交警查获。民警询问李某某为什么不找代驾,李某某说自己当时抱着侥幸心理,所以没有找代驾。李某某被查获后既后悔又后怕,酒后载着家人万一真在路上出什么问题,后果不堪设想,表示自己以后再也不敢酒后驾车了。
城阳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猛如虎,害人又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侥幸,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筑牢交通“安全网”,守护平安出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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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2 18: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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