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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衡水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洪宁)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日前,我市开通“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网上办理”服务功能,实现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网上办”“掌上办”,方便参保患者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适用范围包括: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政策,但未实施医保直接结算而产生的门诊、住院现金医疗费用(主要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普通住院)。全市开通“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网上办理”功能后,同时保留参保人员在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手工报销服务。
办理流程为:申报者登陆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并完成注册,在小程序首页中的“业务办理”栏内点击进入“零星报销申报”页面,选择“门诊费用报销”或“住院费用报销”模块,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将申报信息提交至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参保人也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河北专区申请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报”,申报步骤同上。(注: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自己申报的,可以由他人通过“帮助他人申报”代为办理。)
每月1日至20日,医保经办机构对申报信息进行集中受理初审,初审通过的,医保经办机构予以受理,并确定为申报成功。对申报成功的医疗费用,经办人员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予以审核、复核确认。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除外)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费用拨付。申报人可在“已提交信息”中随时跟踪查看受理、审核、费用拨付的进展情况。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保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或个人账户基金已支付过的票据)不能再次申报;申报人提供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报销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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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11 1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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