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记者从今天无锡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无锡法院制订并出台的“关于在离婚诉讼中发送《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规定”中要求,今后,在无锡,打离婚官司,当事人双方都需要主动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此办法属首创。
新闻发布会现场
无锡市中院副院长蒋飞介绍称,夫妻共同财产无法查清,历来是离婚案件审理中的难点。而无法查清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判决不当,也是引发当事人矛盾激化、甚至恶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第六十七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是该次法律修改的一大亮点,确立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
为了落实这项制度,指导无锡全市民事法官便利高效地审理离婚纠纷案件,确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范围,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并遏制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无锡市中院根据审判实际,制定了《关于在离婚诉讼中发送<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规定》(下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6条,分别是适用条件、申报要求、时间和内容、法律后果和实施时间,并附有《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保证书》、《离婚诉讼财产申报表》样式,具有较好的实际操作性,便于基层民事法官适用。不仅有助于人民法院最大限度地查实当事人的财产状况,确保依法公正地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有助于节约诉讼成本,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
蒋飞称,《暂行规定》的出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都是首创,不仅有助于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也是无锡法院民事审判条线认真贯彻落实无锡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司法品牌创建的有力举措。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3-07 09:45:1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