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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通过业务员高中生租到车出了事故
租车业务员被吊销驾驶证 本报讯(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齐铭)高中生没有驾驶证,竟能租到车辆并开车上路,最终导致发生了剐擦事故。昨日,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租借汽车给这名未成年人的租车公司业务员被吊销驾驶证,并罚款1000元。
8月5日1时许,惠灵顿路附近发生两车相剐事故,骑警黄杰煌立即出警赶到现场,驾驶人王某却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民警查询其身份证信息发现,王某未满18周岁,还是名高中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在固定证据后对事故进行处置,并开具了事故认定书,同时暂扣车辆。
民警将王某传唤至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查得知,王某明知自己不能驾驶机动车,却冒险租车来驾驶。民警对王某无证驾驶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并非直接与租车公司签订合同,而是通过一名租车业务员租下车辆,所填写的租车资料也是该名业务员张某的。原价200元/天的租车费,张某为王某隐瞒未成年事实,加收到500元/天。
民警对张某明知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将车辆有偿租借给王某使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部分未成年人在好奇心驱使下容易做出危险行为。广大家长一定要尽到监护教育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尽到注意义务和审查义务,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否则将有可能被重罚;若发生交通事故,有可能还要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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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17 10: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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