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行为,有效破解拖欠工程款问题,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安徽多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办法》自本月起施行,有效期3年。
《办法》明确,本省内合同工期365天以上(含本数)且合同价款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适用本办法。已开工的同类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可签订补充协议,完善相关施工过程结算的内容和手续。
竣工结算前全部节点的施工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比例,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项目不得低于85%,社会投资项目应符合省相关规定,且在施工合同中载明。施工过程结算价款优先用于支付和保障农民工工资。
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项目发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拖延办理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工程进度款,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核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履行。发包人应严格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规定,按合同约定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本项目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将施工过程结算价款优先用于支付和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8 05: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