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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24年4月起,淄博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据了解,淄博市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将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申请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的条件?
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设区的市以外)转诊转院、异地长期居住及常驻异地工作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
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的范围?
异地就医工伤职工在就医地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包括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
异地就医执行的结算政策?
异地就医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执行就医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执行山东省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异地就医备案期间,实际在参保地就医的,在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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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14 20: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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