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社会

业主被踢出微信群要求赔偿被驳回

类别:社会 发布时间:2024-04-11 03:38:00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工人日报

业主被踢出微信群要求赔偿被驳回

法院称,微信群相应管理属成员间自治行为

《工人日报》(2024年04月11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周倩)北京一业主因在小区微信群中发言引发争议,被群管理员踢出群聊。随后该业主向法院提出恢复群员身份、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的诉求,最终法院驳回其上诉。这是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的。

法院认为,微信群组的群主、群管理员对群组成员有自主选择权,入群、退群、移出群、解散群及相应管理等均是成员间自治行为,属于社会交往范畴,该行为未创设或变更民事法律关系,该类行为产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

孙某和张某、余某是同一小区业主,小区业主成立了业主群,三人均为微信群组成员。张某、余某是该群组管理员。2022年9月,孙某在微信群中留言要求公示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委员的名单,后与多位业主发生争执,孙某使用“愚蠢”“丑陋”“没有人格”等言论攻击他人。余某作为群组管理员,将孙某移出了微信群聊,孙某就此事向张某投诉,并要求重新入群,张某拒绝其请求,孙某遂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余某在群组内并无贬损孙某的言行,未对其人格尊严进行损害,同时也未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因此,孙某提出的恢复群成员身份以及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均系基于其被移出群组行为而提起,不构成可以提起本案侵权民事诉讼的法定事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一审裁定驳回起诉。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微信群组是自然人基于某种社会关系通过网络组建的交流平台。微信群组的群主、群管理员对群组成员有自主选择权,入群、退群、移出群、解散群及相应管理等行为均系成员间自治行为,是互联网群组内“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自治规则的运用,属于社会交往范畴,该行为未创设或变更民事法律关系。该类行为产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故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1 05: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江苏法院发布6起公司纠纷典型案例
...程,增加注册资本400万元,由罗某认缴300万元,罗某之妻孙某梅认缴100万元,于2011年5月17日前一次缴足。罗某
2024-10-16 11:10:00
...)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退赔被害人孙某(化名)人民币280万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2021年2月,余某(男)在某交友软件上注册了一个女性账号,并从网上下
2023-06-27 15:45:00
恋爱后分手“爱情转账”能否要回?
...双方恋爱分手,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婚约财产的纠纷。张某(男方)、余某(女方)二人于2022年6月相识,2022年7月确立恋爱关系,后双方于2023年2月分手。在交往期间,张某
2023-08-08 08:05:00
...上,刘某接到余某电话邀请其前往某农庄与他以及何某、张某、杜某、徐某、梁某一起吃饭饮酒。聚餐结束后,刘某在醉酒状态下独自驾驶摩托车返回住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鉴定,刘
2024-05-09 04:18:00
...商事、破产、执行等多个审判领域。在李某家中做保姆的孙某多次殴打虐待李某81岁的母亲张某,造成张某臀部等处受伤。孙某还采取热水烫脚、强迫观看不良视频等方式对张某进行虐待。孙某辞
2023-02-02 01:55:00
江西一男子为讨债喷涂侮辱性文字、暴力砸锁,看看吧
...自己喷涂油漆、暴力砸锁的行为供认不讳。原来,余某与孙某多年前因合伙做生意产生了债务纠纷,后经法院判决,孙某应对余某做出赔偿,但是赔偿款一直未到位。为了讨回钱款,余某找到了孙某
2024-03-01 22:15:00
编造事实骗中介费构成诈骗
...意购买,于是联系郑某商谈购买房子事宜。郑某明知房子业主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告知康某夫妇交易价格是260万元,称能操作办理房子过户,但需另外支付60万元的中介服务费及房屋产权
2023-02-23 08:34:00
婚内转给“小三”170余万元,离婚后原配发现,起诉获全部返还
...的养女,有权分得张某部分丧葬费、抚恤金。 案例九:孙某诉某民政局遗赠纠纷案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其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实际履行。因涉案房产登记在汪某名下,汪某去世后,
2024-03-07 17:08:00
...法院报【案情】2023年3月9日晚,被告人张某贵邀约被告人孙某林驾车前往安徽省无为市姚沟镇五洲行政村五洲生态园长江岔江段,采用电捕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次日0时许被联合巡逻的无
2024-05-09 12:37:00
更多关于社会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