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12月25日电(刘珺)12月25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从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丰富假期生活、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做好中小学寒假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提高学生实践意识和创新能力。建议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为1月20日前,普通高中为1月25日前;中小学开学时间为3月1日左右。严禁延迟放假、提前开学,或以调课、调休等名义缩短假期;严禁违规组织学生以班补形式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新学期要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研学资源,加强实践育人,拓展学生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统筹调配师资,开设多种形式的兴趣班,满足中小学生寒假生活需要。要鼓励中小学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场所在寒假定期向学生开放。
通知强调,要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为学生在寒假期间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践等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12-26 00: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